丁公之死,冤在私恩,不冤在公义。汉高祖刘邦一生行事,常出人意表,其中对待恩仇之道,尤堪玩味。今日且说两桩旧事:一为仇敌季布得赦重用,一为恩人丁公受诛身死。两相对照,其中机微,便如道家所言“祸福无门,惟人自召”,非是帝王心术难测,实是世道人心使然。

刘邦有容人之量,史册有载,并非虚言。且说那季布,本是项羽帐下五大名将之一,当年楚汉相争,他曾将刘邦追得狼狈不堪,几陷绝境。待刘邦登基称帝,布告天下通缉要犯,季布之名赫然在列。此人便是后世“一诺千金”典故的正主,性情刚烈,然能屈能伸。为避祸端,他隐姓埋名,甚至不惜剃发为奴,藏身于友人家中。
其友知非常人,便将他引荐给一位名叫朱家的侠士。这朱家乃是黑白两道皆通的人物,一眼便识破季布身份,却不动声色,收留了他,并嘱咐儿子好生相待,饮食与共。随后,朱家亲自出马,寻到刘邦的近臣夏侯婴,说出一番道理:“季布乃天下壮士,昔日为项羽效力,追杀陛下,是其职分所在,犹如忠犬护主,何错之有?若陛下逼之太甚,他北可走胡,南可投越,岂不是以贤才资敌,自树强患?”
夏侯婴将这番话转呈刘邦。刘邦听罢,深以为然。他思量,为臣者各为其主,本是天经地义。于是不仅赦免季布,更授以郎中令之职。此后季布历事惠帝、文帝,官声甚佳,“一诺千金”之美誉,正是其于汉廷为官时所得。可见刘邦之“容”,容的是天下之理,而非一己之私怨。这便似《道德经》中“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的胸怀,虽为帝王,亦暗合道意。
既有容仇之例,再看那恩人丁公,结局却迥然不同。楚汉鏖战之际,刘邦曾有一次大败,被项羽部将丁公率军急追。情势危急,传说刘邦为减轻车重,竟数次将亲生儿女推下车去,其狼狈之态,丁公正是亲眼见证者。最终,丁公于战场上截住刘邦。
刘邦见无处可逃,便对丁公言道:“你我皆天下贤士,贤人何苦为难贤人?”丁公本是一介武夫,闻听敌方主帅称己为“贤人”,心中大喜,又思及天下未定,不妨留条后路,于是网开一面,纵刘邦离去。此举,实为刘邦救命之恩。
待项羽败亡,刘邦称帝,丁公自恃有恩,欣然前往求见,指望谋个一官半职。不料刘邦当即下令将其逮捕,并召集众臣,指丁公而言:“诸卿且看,此人便是丁公。项羽所以失天下,正因有此不忠之臣!昔日他擒我而又纵我,是为臣不忠。若人人效仿,纲常何存?”言毕,便将丁公处斩,并以此警示天下:为臣不忠者,虽于朕有私恩,亦不可恕。
观此二事,其中分野,判若云泥。季布之忠,忠于故主项羽,其行可责,其心可敬。刘邦赦之,是向天下昭示:朕敬重忠义之人。丁公之行,却是阵前背主,私纵敌酋,其心首鼠两端,意在投机。刘邦诛之,是向天下宣告:朕绝不能容忍不忠之性。一赦一诛,非关个人好恶,全系“忠义”二字于帝国根基之重。恰如《资治通鉴》中所蕴含的治道精髓:上位者赏罚,必依于公器大义,而非私情小惠。
由此想起道家修行中一桩故事。传说吕洞宾未得道时,曾欲度化一人,先施以金银恩惠,其人欣然受之;后再化身乞丐考验,其人却恶言相向。洞宾叹道:“私恩易感,公心难求。”刘邦之处置,亦有此意。他感念季布对旧主之“公心”(忠),故容之;他忌惮丁公对项羽之“私心”(不忠),故杀之。丁公自以为施恩于刘氏,可换富贵,却不知在帝王眼中,他那份动摇的“忠”,比明确的“敌”更为可怕。这正应了那句老话:“大仁不仁”,有时帝王的无情,恰是对天下秩序最大的负责。
故而,回看标题之问:丁公冤否?若论私情,救命之恩反得杀身之祸,确乎冤枉。若论公义,其行径践踏了为臣者最基本的忠诚底线,在汉初那个亟待树立纲纪的时代,刘邦以此祭旗,警示群臣,丁公便成了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又何冤之有?历史洪流中的个人命运,往往如此,不在恩怨本身,而在其是否触碰了时代那根最敏感的弦。读史至此,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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