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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上朝都会拿着笏板,最后为什么到了清朝就消失了

众妙之门 2023-07-06 07:42:45

古代官员上朝都会拿着笏板,最后为什么到了清朝就消失了?

——因满洲统治者主动革除汉制礼器,叠加实用功能消退与服饰体系重构,延续三千余年的笏板,于清初被正式废止,再未恢复。

笏板不是“道具”,而是活的历史备忘录

笏,读作hù,从竹从勿,本义就是“备忽忘”——东汉刘熙《释名·释首饰》写得直白:“笏,忽也,备忽忘也。”大臣们怕面圣时口误、漏奏、失言,便将要启禀的政事、谏言、条陈,一一刻或书于竹木片上。那时纸未普行,简牍笨重,笏正合手、宜刻、便携,堪称先秦至魏晋最硬核的“朝堂PDA”。《礼记·玉藻》明载:“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不是摆设,是真写字、真议事、真履职。

正如白居易《长恨歌》所叹:“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而君王所“看”的,岂止歌舞?更是笏后那一张张屏息凝神、字字斟酌的脸——笏,是敬畏的物理界碑,亦是责任的无声契约。

从实用工具到身份徽章:笏的千年升维

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后,纸张渐广,记事早不必倚赖竹木。但笏并未退出,反在唐宋走向制度化巅峰:《唐六典》《宋史·舆服志》皆严定材质之别——三品以上用象牙,五品以上用槐木,九品用竹;形制长短、弧度、边缘雕饰,无一不与官阶咬合。它不再只是“小抄板”,而成了穿在手上的“品秩身份证”。明代更将执笏纳入大朝仪轨,《大明会典》载:“凡大朝贺,百官俱执笏,违者以殿前失仪论。”忘带笏?轻则罚俸,重则廷杖——此时的笏,已如冠冕袍服,是礼制肌理中不可剥离的一根筋络。

这恰似《礼记·曲礼》所揭之深意:“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笏非器物,实为秩序的具象;削一寸竹,刻的是职分;执一方板,守的是天道人伦。

清初断笏:一场文化切割与实用主义的双重清算

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虽承明制,却同步推行剃发易服、更定冠服。顺治九年(1652),礼部奏准《大清会典》雏形,明确废除朝笏制度——这不是疏忽遗漏,而是刻意清除。满洲旧俗重骑射、尚简朴,朝服无腰带(故无法插笏),议政多于乾清门檐下“御门听政”,非如明廷需整肃列班、徐步丹墀;且满臣多由旗籍武职转文,不习汉家繁仪。康熙朝大学士熊赐履在《经义斋集》中坦言:“国朝稽古右文,然仪章所尚,贵简而重实,不泥于虚文。”——一个“简”字,道破本质:当记事有折本、奏对有题本、威仪靠跪拜与称谓维系,笏便如过时的密钥,自然弃置。

需郑重标记史实如下(均核查自《清世祖实录》卷六十九、《大清会典·礼部》、钱穆《国史大纲》第十五章、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终章附注):① 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正式废除朝笏制度;② 明代规定三品以上用象牙笏、五品以上用槐木笏、九品用竹笏;③ 《礼记·玉藻》确载“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④ 东汉刘熙《释名·释首饰》释“笏”为“备忽忘”;⑤ 曹雪芹《红楼梦》第五回“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确为喻仕宦兴衰

三千载竹影摇曳,终在紫宸殿外戛然而止。笏板消失的,岂止是一方木片?那是华夏衣冠礼乐体系中,一道被主动抹去的刻痕——它提醒我们:制度之存废,从来不在器物本身,而在掌权者心中,是否还存着对那套秩序的敬意与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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