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的蓝玉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范皇太孙朱允炆无力驾驭开国武将,借谋反罪名诛杀凉国公蓝玉及其党羽,牵连万余人,以杜绝日后“主弱臣强”之局的权谋事件。

蓝玉,明初名将,洪武二十一年率军北征,在捕鱼儿海大破北元,几乎摧毁其政权体系,声威震于九边。其为太子朱标之舅,属太子铁杆班底,本是朱元璋为太子登基扫平北元所储备的干将。然太子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病逝,年仅三十七岁,皇太孙朱允炆年幼,威望不足。朱元璋恐其难制武将,遂借蓝玉谋反之名,大肆清洗。
《明史》载:“蓝玉谋反,诛三族,株连者万七千余人。”其状惨烈,剥皮实草,传示四方。朱元璋此举,实为“防患于未然”,然未料后患深远。昔吕洞宾游历人间,见争权者众,叹曰:“名利如浮云,何苦自缚?”朱元璋却视权如命,以铁腕铲除异己,权谋如刀,双刃伤人。
王翰《凉州词》有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蓝玉北伐功高,却难逃猜忌,印证“功高震主,祸及身”之古训。其时,朝廷上下,人人自危,武将凋零,岂非自毁长城乎?
朱元璋此举,虽一时稳固皇权,却致朝廷武将尽失。洪武末年,燕王朱棣起兵靖难,朝廷竟无可用大将,终使朱允炆失国,历史之悲,莫此为甚。
张三丰隐于武当,常言:“治国如烹小鲜,过火则焦。”朱元璋过用刑戮,反成乱源。《资治通鉴》有云:“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强分权柄,终致明朝根基动摇。昔周亚夫守边,威震匈奴,却遭汉景帝猜忌,身死囹圄;蓝玉之案,何其相似!
明人王世贞在《弇州山人四部稿》中叹曰:“蓝玉一案,自毁长城,后世之鉴也。”此言如钟,警醒千古。杨慎《临江仙》亦云:“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蓝玉案中英雄尽丧,唯留后世深思:权势如风,能聚能散;人心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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