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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三堂会审”是哪三堂从哪个朝代开始的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13 11:39:27

“三堂会审”始于唐朝,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明清改为都察院)这三个部门协同办案。

提起这“三堂会审”,诸位大概都听过戏文里《玉堂春》的故事,那苏三蒙冤,从洪洞县一路跪到了太原府,若非最后来了个三堂会审,怕是这出戏就要唱成悲剧了。这戏词儿里唱的是悲欢离合,可若翻开史书,这四个字背后的分量,那是沉甸甸的。

三法司的演变与制衡

咱们先得弄明白,这“三堂”究竟是个什么来头。其实它有个学名,叫“三法司”。这制度起于大唐,那时候的三堂,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到了明清,御史台被撤了,改成了都察院,但这三足鼎立的架势没变,换了个马甲接着用。若拿现在的机构硬套,虽然不太贴切,但为了方便理解,大概可以看作是公安、法院和纪委的合体,只是古人没分得那么细。

这其中的道理,深得很。咱们现在的法律讲究个“制衡”,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各管一段,谁也不能越界。古人虽然没这现代法理,但也懂“过犹不及”的哲学。刑部主审,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盯着。这就像道家说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多一道工序,就多一分公道。若是让一家独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那便是“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冤假错案也就跟着来了。

说到这“制衡”与“平衡”,倒想起个道家的小故事。当年张三丰祖师在武当山修道,讲究个“圆融”。有人问何为正义?祖师笑而不语,画了个圆,说:“法如圆,缺一角则不公,多一角则溢。”这三堂会审,便是为了补全这个圆。刑部如阳,主杀伐;大理寺如阴,主宽恕;都察院守中,以此维持太极的流转。若是一人说了算,那便不是圆,而是刀,伤人伤己。

在明清以前,大理寺审百姓,御史台审官,最后都得过刑部这一关。到了明清,刑部和大理寺的职能对调,刑部管审,大理寺管复核,都察院依旧是个“找茬”的角色。一个初审,一个复核,还有一个在旁边瞪大眼睛挑刺,这便是古人对付大案要案的法宝。

大奸大佞的最终归宿

这“三堂会审”既然场面这么大,自然不是谁都能享受的“待遇”。按照《大明令》,打板子这类小事,州县自己就断了,只有涉及徒刑、流放以上的重罪,才轮到中央出手。而能让三位尚书级的大佬同时坐堂的,那更是凤毛麟角。

能进这三堂的,通常只有两类人。一类是那些曾经权势熏天的大奸大佞。像明朝的刘瑾、魏忠贤、严嵩,当年那是何等的风光,九千岁、丞相,呼风唤雨。想要扳倒他们,普通的审讯根本压不住,非得三法司联手,才能把这盘根错节的势力连根拔起。这时候,三堂会审就是一把利剑,专门斩这些无法无天的龙头。正如孔尚任在《桃花扇》里写的:“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除了大奸大佞,还有一类是造成了重大后果的责任案件。案情复杂,影响深远,为了尽快结案以安民心,也得动用这最高规格的审判。不过,这三堂虽然威风,却做不了主。毕竟案子太大,太敏感,审完了还得报给皇帝,等着皇上那一锤定音。

说到底,这“三堂会审”既是制度的体现,也是皇权的延伸。它试图用一种集体的智慧去对抗个人的私欲,在历史的洪流中,努力维持着那一点点脆弱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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