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始设于明代,掌管一省的行政,宣布朝廷各项政令于府、道、县,全名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因其为各府、道、县之表率,类似古代藩镇之治,因而又被称为“藩司”,转称“方伯”。
按照《历代职官表》的解释,明代设置布政使的原因是:
“既不能不于府、州之上定一最高级之行政区,又不能不防止离心之倾向,因而特设布政使司……使其专用方面,而不临民;且以都指挥使主军务,按察使典纠核刑名,而布政使复分为左右,以防其专擅。”
由此可见,明代设置布政使,以其为专任方面之官,汇总一方行政,而成为府、州以上行政区。
清朝沿袭明朝制度,初设布政使二十,分别是:直隶、山东、、云南、贵州、山西、河南、江宁、苏州、安徽、江西、福建、湖北、浙江、陕西、湖南、甘肃、广西、广东、四川、新疆各一人。后因各地重要性的变化而有所裁撤或增设,如1887年,增设台湾布政使一人,驻台北。
布政使的职责
按照清代官制,布政使空缺应开列具题,依例由各省按察使升任。布政使应升光禄寺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以及各省巡抚(本省巡抚除外)。
布政使属于从二品官,头顶镂花珊瑚,朝带镂金元版四,每具装饰一颗红宝石,品级仅次于巡抚。其每年俸银155两,养廉银约一万两,阶称为通俸大夫,命妇封号为夫人。
布政使的具体职责,可以分为四项:
一、管理下属官员。省内府、州以下各官,由布政使管理,发放俸禄,考核其政绩并报告督抚,上至吏部;
二、承宣政令。朝廷的政务、法令,皆由布政使通知各府、道、州、县贯彻执行,布政使要其表率作用,带头实施;
三、管理本省财税。征收赋税,负责财政收支;每十年统计各省户籍、人口、田亩数等,上报户部;
四、提调考试,参议本省政务,必要时直接向皇帝报告工作。
明代,各省巡抚并非常制,布政使就是一省长官。清代各省设巡抚,还有总督,布政使就成为督抚的属官。布政使行文督抚时用“详”,称“本司”;督抚行文布政使用“札饬”。
承宣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是布政使的衙署,也就是其日常办公的地方,该司内部机构与属官的设置,因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有如下设置:
经历司
经历司设置经历,官秩为从六品。其主要执掌出纳文移诸事,为布政使司署内的首领官,总览官署内部诸多事务。
理问所
理问所设理问,官秩为从六品,执掌勘核刑名。清朝布政司常设理问者有七个省:直隶、湖南、浙江、江西、陕西各一人,江苏两人。清初,各省理问还设从七品副理问,康熙三十八年全部裁撤。
都事
清朝在福建。河南二省布政司各设置从七品都事一人,与经历共同掌管出纳文移诸事。
照磨所
照磨所设从八品照磨,掌管照刷宗卷等事。
库大使
布政司库大使始设与明朝,清代沿袭,为正八品管库官,属于杂职,掌管库藏账籍。
此外,有些省份布政司还设仓大使、检使、典吏等职务,协助布政使办理相关事务。
说起清朝的地方官制,相信大家应该对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官职最为熟悉,这两个官职都是在地方管理上职位最高的。
总督在清朝是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政职务,也就是在他所管辖的一个省或者两三个省的范围内,所有的事务都是总督说了算。巡抚则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执掌一省军民政务。
巡抚,虽然受总督管辖,但两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便于削弱督抚权力,便于中央集权。不过实际上,在《皇朝文典》中有记载,清朝的省级官职除了总督和巡抚以外,还有提督学政、按察使和布政使这三个官职,皆是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其中的提督学政,主要是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直接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地位不低,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主要是执掌一省的公、检、法机构,类似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这两个官职我们尚且从名字上还可以猜到他们主要是干什么的,但'布政使'这一个从名字上看起来就像是管理布匹的官职,究竟是干什么的呢?这个官职又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职务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宣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
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从上面这段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布政使这个官职的主要职权分三个,第一是承宣政令,就是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并下达到本省各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就相当于如今的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并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及朝廷。
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都要经过藩台衙门,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布政使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并且布政使还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
因此,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就相当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而从级别上来看,根据清朝官制,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与没有加衔的巡抚是一样的级别,我们知道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八级,从二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算是个大官了。因为,就行政级别而言,布政使和巡抚没有什么差别,基本等同于如今的一省之长,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
布政使,官名。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
。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
扩展资料:
明太祖洪武初罢元代的行中书省,至宣宗时,除南北两京外,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为加强统治,设置总督、巡抚等官、布政使权位乃轻。
布政使的职责
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厅、州、县。督促其贯彻实施。
管理属官:布政使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接得上报督抚。
掌控财赋:布政使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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