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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鱼鳞图册防富户隐匿田产逃避赋税

历史典故 2023-07-20 21:20:12

《明史·食货志》记载:洪武二十年,(明太祖)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此后,土地买卖分割都要写明图册编号。这样,富户就无法大量隐匿田产,逃避赋税了。


(朱元璋)


(明代“鱼鳞图册”)

制作流程:

据文献记载,南宋绍熙元年(1190)漳州等地即开始编制这种图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始于明洪武二年(1369),进入清代后渐废。洪武元年春,明太祖朱元璋针对两浙富民诡寄田产、逃避赋税之弊,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并在松江编制鱼鳞图册。二年,又派国子生武淳等分别巡行州县,全面清丈土地,查实田亩,编造土地清册,即鱼鳞图册。具体办法是:根据各县税粮多少,将一县分为若干区,每区又按土地的自然形态分为若干地段,由粮长率里长、甲首进行丈量,以田地为主,编排字号,详列土地面积地形、四至、土质优劣及上中下等税则。有的图册还有“分庄”一栏,以备土地买卖时粮差过户或父子兄弟析产之用。各州、县、都、里将所辖境内的田地图编在一起,栉比排列,制成鱼鳞总图册。各州县年终统一造册解府汇编成一府总册。图册一式四份,分存于县、府、布政使司、户部。

鱼鳞图册史料价值,体现在帮助专家开展了诸如土地制度等问题的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尚属初步。研究者利用十分有限的鱼鳞图册资料,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章有义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藏的江苏长洲三册鱼鳞簿,结合各时期基本史料,对相关地区的土地占有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一些重要的结论。如从长洲鱼鳞簿中所见地权分配情况,可推论其对于整个苏州地区所具有的一定的代表性。

明初(朱元璋、朱允炆、朱棣)

一、明朝的建立

1.元末农民起义 组织、发动者为 白莲教徒

2.朱元璋崛起及其建立明朝

朱升:“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

北伐檄文:“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

1368年在应天府称帝,建立明朝。元亡,改大都为北平。

二、改革制度——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的活动之一

1.地方制度

(1)改行省为 承宣布政使司 。两京(北京、南京)十三司。

(2)都指挥使、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合称“ 三司 ”。互不统属,归辖于中央各部门。

(3) 府、县两级制度

2.中央制度

(1)废相:1380年 胡惟庸案

(2)六部以吏部为首上承皇帝。

(3)1382年改御史台为 都察院 ,设左右都御史,专职弹劾百司,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

设通政使司,长官称通政使,掌出纳帝命、受理章奏、互通上下,皇帝喉舌。

(4)设 六科给事中 :负责稽查各部,与十三道监察御史合称“ 科道官 ”或“ 言官 ”。

(5)撤大都督府,立前、后、中、左、右 五军都督府 ,掌天下军籍,统领都指挥使司及其下属卫、所。在军事方面与兵部分权,兵部掌武官选授、军队调发,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日常管理,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

(6)设 内阁 司礼监 (明成祖设):内阁在明太祖时萌芽。设置春夏秋冬“四辅”官,选民间老儒充任,改设殿阁大学士,轮值顾问。任用翰林院官员协助处理章奏。

成祖从翰林院官特简官员入内文渊阁参预机密、协助皇帝办理政事,渐有“内阁”之称,内阁臣僚一般五人或七人。明成祖重用司礼监宦官,给予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宫民隐事”等大权。宦官与内阁相抗衡,重大政务最后决于皇帝,皇权进一步巩固。

(7)其他机构:大理寺主管复审、平反刑狱,与刑部、都察院合称“ 三法司 ”,“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3.军事制度——卫所

(1)卫所机构与编制:每卫5600人,长官为指挥使,辖五个千户所、十百户所、两总旗、五小旗。统属于各省都指挥使。

(2)卫所种类:实土卫所、非实土卫所、羁縻卫所。

(3)卫所士兵性质:另立 军户 户籍。

(4)卫所性质: 寓兵于农,兵农合一 。非战时为驻防体系。平时训练,遇战由朝廷命将充总兵官,抽卫所精锐出征,战毕将领归还总兵印绶,军士返回卫所。

(5) 瓦解: 社会 地位低,应役负担重、军官欺压,逃亡现象不断发生。明中期衰落。

(6)京军三大营:五军府分统48卫军称内卫,成祖时增至72卫,定名“ 五军营 ”,添设“ 三千营 ”和“ 神机营 ”,合称“京军三大营”。

4.法律制度

(1) 《大明律》 :以《唐律》为蓝本,“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2) 《大诰》 :洪武中后期明太祖亲自撰写、刊布的刑事法规,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四部分,共236条。汇总一批官民犯罪受到严惩的具体案例,辅以明太祖的训导之辞,成为一部集重刑恫吓与宣传说教于一体的特种法典。《大诰》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的施政思想,由于过于严酷,洪武以后基本不再行用。

5.户籍、赋役管理制度

(1) 赋役黄册 :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政府经过普遍户口调查,编制黄册,详细登记各地居民的丁口与产业情况。人口增减、产业变迁呈报政府备案,每年政府审定一次。

(2) 鱼鳞图册 :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政府经过普遍丈量土地,编制鱼鳞册,详细记载每乡每户土地的亩数和方圆四至,绘制成图。明政府根据黄册和鱼鳞册来限制人民迁徙和进行赋税徭役剥削,豪强富户隐匿土地和户口的情况相对减少。

6.基层组织

(1) 里甲制 :以110户为1里、1里分10甲,里设里长,甲设甲长。百姓互保,不得隐藏户口、任意流徙。

(2) 关津制 :全国要冲设巡检司盘查,没有路引不能放行,越渡者论罪。

里甲制和关津律把百姓牢固束缚在土地上,强制屈从于专制国家统治,不能离开一步。

7.学校与科举

(1)学校:学校分为 国子学 府州县学 两种,国子学学生叫作监生,地方保举的民间俊秀及府州县学校生员为民生。洪武初年,官生人数较多,以后民生占压倒多数。

(2)科举:三级考试:三年一考。八月乡试为省级,及格者为举人;次年春天在京会试;及格者于三月参加殿试,中选者为进士,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称赐进士及第,即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称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称赐同进士出身。

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文句命题,以程、朱解释为依据。

文章形式: 八股文 (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

三、政治措施——加强专制集权统治的活动之二

1.诛杀功臣: 胡惟庸案 蓝玉案

2.惩罚贪官污吏: 空印案 郭桓案

3.抑制豪强:籍没江浙豪族土地,迁徙至南京、临濠;在南京抄杀豪民。

4.设立特务机构

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南京设保卫皇帝、从事侦缉的军事机构,称 锦衣卫(缇骑)

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 “ 东厂 ”,由宦官统领。

锦衣卫和东厂合称“厂卫”,有特设的监狱和法庭,标志着君主专制统治加强。

5.削藩

靖难之役 :1399年燕王朱棣以诛齐泰、黄子澄为名,起兵靖难。建文四年(1402年)夺取帝位,改元永乐。明成组继续执行削藩政策,先后把北方诸王迁徒至南方,有的被废为庶人。更加削弱分裂割据势力,军政大权集中于皇帝。

6.迁都(两京制)

1421年改北平为京师,迁都北京。

有利于抗击蒙古骑兵的威胁,进一步控制东北地区,巩固边防以及维护全国统一。

南京作为留都,保有一套中央机构,以备危机之需。

7.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管理

1403年设建州卫、兀者卫

1404年设奴儿干卫,1409年设 奴儿干都司

哪位高手能把明朝宰相张居正的详细资料给我说下?

姓名:张居正
生辰:1525年5月24日农历5.03
忌日:1582年7月09日农历6.20
5岁[1530年]入学
7岁[1532年]能通六经大义,
12岁[1537年]考 中了秀才,
13岁[1538年]时就参加了乡试,写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广巡抚顾辚有意让张居正多磨练几年,才未中举。
16岁[1540年]中了举人,
23岁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令翰林事。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论时政疏》(《张文忠公全集》卷一五)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自然没有引起明世宗和严嵩的重视。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张居正借口请假养病,离开京师来到故乡江陵。休假三年中,他仍不忘国事,亲身接触农民。家境本就贫寒的居正,在乡间体会到了人民的辛劳、饥寒和痛苦。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张居正仍回翰林院供职。这时的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篙倒台后,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宫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欢迎。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深谋远虑的徐阶荐居正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逾德只是个虚衔,但由于裕玉很可能继承皇位,侍裕邸讲读就不是等闲之职了。在裕邸期间,“王甚货之,邸中中宫亦无不善居正者”
嘉靖四十五年,居正掌翰林院事。 这一年,世宗殁,裕王即位,是为明穆宗。张居正的机会来了
隆庆元年(1567年),他以裕王旧臣的身份,放擢为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土。这年张居正四十三岁
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多病,举筹失措而被迫归田
隆庆三年(1569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高拱当政期间,起用了一批人才,仕路稍清。
隆庆四年(1570年),鞑靼首领俺答进攻大同,计划称帝。居正闻悉俺答的孙子把汉那吉,携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几人情求内附,大同巡抚方逢时和宣大总督王崇古决策受降
隆庆五年(1571年),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劝下,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并在沿边三镇开设马市,与鞑靼进行贸易。北部边防的巩固使张居正可以把注意转向国内问题。
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病殁,年仅十个岁的神宗继位。张居正遂联合冯保,勾结后妃,以“专政擅权”之罪令高拱回原籍。这样,张居正就成了首辅,从此独掌国家大权达十年之久。
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
万历二年(1574年),北边“三镇二岁之中,所费不过万余,而所省已百余万”。还通过减客兵,清粮糗的办法减少支出,“岁所省,儿得数十百万”。
万历四年(1576年)规定,地方官征赋试行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同年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级处分的,山东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二名,河南九名。这使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
万历五年(1577年)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隆庆时每岁所入(含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银两在内)250余万两之数,增长了74%(《明通鉴》卷六七)。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85万余两,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正如万历九年四月张居正自己所说的:“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
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居正据理力争,上疏说,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
万历八年(1580年),居正次弟张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张卤例外发给“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不能以身作则。于是在万历八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 万历八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
万历九年(1581年),他终于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万历十年(1582年)卒,赠上柱国,谥文忠。死后不久即被宦官张诚及守旧官僚所攻讦,籍其家;至天启时方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等。
万历十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这年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万,(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
万历九年(1581年)五十七岁的居正,终于劳累病倒。
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1582年),张居正病逝,舍弃了他十六年始终不放的权力,十年来竭诚拥戴的皇帝,撒手人寰。死后,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他带着平生的抱负埋入了江陵的墓地,可他哪里知道,自己一生为国任劳任怨的功德,换来的竟是家族子孙的大难。
万历十一年,张居正刚闭上的双眼就被刚亲政的万历帝差点就给弄醒了。抄了家。
天启二年(1622年),明熹宗为激励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张居正,予以复官复荫。然一切俱已晚矣!

明朝历史

明太祖高皇帝

明太祖朱元璋,濠州钟离(今安徽省凤阳县)人。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农民之家,少年时曾为地主牧牛。元朝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遭旱蝗灾害,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及兄长都在这场灾难中相继死去。为了糊口,朱元璋投皇觉寺出家当和尚。但不久后的饥荒使得他不得不离开寺院外出化缘,游食于皖西、豫东三年,历经磨难。此次外出对朱元璋的一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时值红巾军大起义爆发,红巾风暴席卷江淮平原。元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朱元璋投奔了濠州郭子兴的领导的红巾军起义军。由于他的睿智与勇敢,很快成为了郭子兴的心腹,并娶了郭子兴的义女马氏为妻。在郭子兴部下期间,朱元璋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并掌握了一只真正属于自己的队伍,这使得在郭子兴死后,朱元璋就很轻易的取得了对整个军队的控制权。

此后,朱元璋利用刘福通在北方抗击元军之际,扩充队伍,领兵南下。公元1355年被小明王韩林儿的宋政权授为左副元帅。公元1356年朱元璋攻克集庆,将集庆改名为应天府(今江苏省南京市),并被宋政权授为江南行省平章,又自称吴国公。并采纳朱升的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以应天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为今后的更大的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元1363至1367年间,朱元璋先在鄱阳湖彻底击溃比自己势力强大的陈友谅,自称吴王。后又消灭浙江的张士诚,灭韩林儿,雄据长江中下游,奄有大江南北。派大将徐达、常遇春以主力北伐中原。公元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应天称帝,定国号为大明,建年号为“洪武”,以应天为都城。同年8月,明军攻克元大都,将元顺帝赶回蒙古大漠,元朝灭亡。此后,明太祖朱元璋又用十几年的时间平定了全国。

朱元璋出身贫民,因此对百姓的疾苦记忆犹新。他在位期间采取与民安息的政策,普查户口,清丈土地,建鱼鳞图册,兴修水利,推行屯田,奖励农耕,减免赋税,颁布《大明律》,使疲惫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有利地推动了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使得国家的租税额比元朝时增加了三倍之多。

明太祖朱元璋亲眼目睹了元末政治腐败、官贪吏残的情形。深恨贪官污吏蠢政害民。在建国之后,他大力整顿吏治,制定严刑峻法,对贪官污吏的惩治采取了空前绝后的严酷手段。当时法令规定,凡是发现有贪赃害民的官吏,百姓可以直接擒拿送至京师。若是有敢阻挡者,即行灭家灭族。凡是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若赃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一律斩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他把府、州、县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又在官府公座的两侧各悬挂一个塞满草的人皮袋,使办公的官员随时提心吊胆,不敢再犯法。朱元璋称帝三十余年间,先后惩办了不少贪官污吏。仅在大明洪武九年(1376年),将有罪官吏发往明中都安微凤阳屯田者,即至万余人。在其所处理的一系列贪污案件中,最为突出的是郭桓案。郭桓官至户部侍郎,征收浙西秋粮贪赃枉法,大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事发,结果被追赃粮七百万石,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均被处死,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被杀者又有数万人,追赃还牵连到全国许多富户,以致中产之家大抵皆破产。像这样地使用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和如此大规模地诛杀贪官污吏,可以说从古以来所未有。明太祖朱元璋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重惩贪吏,这对于杀减贪风,改良吏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朱明王朝世代永继,明太祖朱元璋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大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废除行中书省,设置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民、刑、兵之权;大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取消中书省,废除宰相制度,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都察院监察百官,设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对朝臣和百姓进行监督,这一系列的措施都使皇权得到大大的加强。

朱元璋一方面大力推行中央集权制度,又实行与之相矛盾的政策,即分封诸皇子为王,使其“屏藩皇室”。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度的目的,一是在于加强对北方蒙古的防御,一是为了防止朝中奸臣篡夺皇位。朱元璋规定诸王可以“移文取奸臣,举兵清君侧”。同时为防止诸王跋扈难制,朱元璋又允许以后皇帝在必要时可以下令“削藩”。从而为后来的皇位之争埋下了祸根。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困,称帝后的生活还是较为朴素、节检,不喜欢饮酒。江南行省的长官将陈友谅的一张镂金床送给他,他发怒说:“这和孟昶的七宝溺器有何区别?”命人砸碎。他要求臣下写折子要文字简洁。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万言书,朱元璋叫人念了6370字后还未听到具体的建议,全是空话,顿时大怒,叫人把茹太素叫来痛打了一顿。第二天晚上,他再叫人继续读下去,读到16500字以后才涉及本题,提出了五项建议,其中有四项他认为是可取的,便马上命令施行。同时指出这折子只要写500多字就够了,却写得这么冗长,但又承认自己厌听冗文而打了茹太素不对,并赞扬茹太素是忠臣。

明太祖朱元璋吸取元朝前期不立太子造成多次宫廷政变的教训,在称吴王时,就立了长子朱标为世子,称帝后立为太子,聘用著名文人和朝廷重臣教导他。太子成年后,就让他处理政事,学习治国,还常常教训他要仁、明、勤、断,这样才能保住天下。但是,朱标却温文尔雅,俨然是个儒生。他生性忠厚,不赞同父亲杀功臣。每当朱元璋要杀功臣时,他总是要加以劝阻,要求父亲以仁慈为本,顾及亲戚情谊和兄弟友爱。为此父子经常发生争执。据说一次朱元璋要惩处太子的老师宋濂,朱标哭着求情。朱元璋发怒说等你做了皇帝赦他,皇太子听后惶恐不安,竟投水自杀而被左右救起。又有一次,朱标劝谏父亲。朱元璋不言语,第二天故意将一条棘条扔在地上,叫朱标拿起来。朱标因为杖上有刺,不敢去拿,朱元璋说:“你是怕有刺而不敢拿,我把刺拔掉了再交给你,岂不是好。”朱标说:“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意思是说上有仁君,下才有良民。朱元璋听后大怒,抓起一把椅子朝他扔了过去,吓得朱标逃入内室,从此惊吓成病,抑抑而终。

由于整日忙于国政,朱元璋五十岁以后就感体力不支,心动过速,又常发高热,作怪梦,有时喜怒无常。太子一死。他又伤心过度,身体愈益衰弱,发须全变白了。他立朱标次子(朱标长子早亡),十六岁的朱允炆为皇太孙,又怕皇太孙驾驭不了重臣宿将,便再次诛杀功臣,将傅友德、冯胜等几位开国元勋借故杀了。他又怕儿子们与太孙争夺皇位,特地编了《皇明祖训》,要子孙们遵守宗法制,并规定谁更改祖制,就以奸臣论处,格杀匆论,希望以此使大家都服从小皇帝,保持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

大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五月,明太祖朱元璋心力交瘁,终于病倒。病势转危,便立遗诏说他称帝31年来“忧危积心,日勤不怠”。这写出了他辛劳的一生,也写出了他处于统治阶级内部激烈斗争之中的心境。遗诏中命皇太孙朱允炆继位,诸子各自镇守藩国,不必赴京奔丧,以防变乱。不久病崩于南京西宫。

大明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朱元璋病故。卒谥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庙号太祖。大明嘉靖年间改谥开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葬于南京明孝陵。

明史食货志译

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寺有僧,观有道士。毕以其业著籍。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漏口、脱户,许自实。里设老人,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争讼。其人户避徭役者曰逃户。年饥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有故而出侨於外者曰附籍。朝廷所移民曰移徙。

凡逃户,明初督令还本籍复业,赐复一年。老弱不能归及不愿归者,令在所著籍,授田输赋。正统时,造逃户周知册,核其丁粮。

凡流民,英宗令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设抚民佐贰官。归本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又从河南、山西巡抚於谦言,免流民复业者税。成化初,荆、襄寇乱,流民百万。项忠、杨璇为湖广巡抚,下令逐之,弗率者戍边,死者无算。祭酒周洪谟著《流民说》,引东晋时侨置郡县之法,使近者附籍,远者设州县以抚之。都御史李宾上其说。宪宗命原杰出抚,招流民十二万户,给闲田,置郧阳府,立上津等县统治之。河南巡抚张瑄亦请辑西北流民。帝从其请。

凡附籍者,正统时,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属,离本籍千里者许收附,不及千里者发还。景泰中,令民籍者收附,军、匠、灶役冒民籍者发还。

其移徙者,明初,当徙苏、松、嘉、湖、杭民之无田者四千馀户,往耕临濠,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三年不征其税。徐达平沙漠,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馀户,散处诸府卫,籍为军者给衣粮,民给田。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馀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复徙江南民十四万於凤阳。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狭乡之民,听迁之宽乡,欲地无遗利,人无失业也。”太祖采其议,迁山西泽、潞民於河北。众屡徙浙西及山西民於滁、和、北平、山东、河南。又徙登、莱、青民於东昌、兖州。又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於京师,充仓脚夫。太祖时徙民最多,其间有以罪徙者。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往北平度地处之。成祖核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自是以后,移徙者鲜矣。

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又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复下诏优恤遭难兵民。然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尝命户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应天十八府州富民万四千三百馀户,以次召见,徙其家以实京师,谓之富户。成祖时,复选应天、浙江富民三千户,充北京宛、大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应本籍徭役。供给日久,贫乏逃窜,辄选其本籍殷实户佥补。宣德间定制,逃者发边充军,官司邻里隐匿者俱坐罪。弘治五年始免解在逃富户,每户徵银三两,与厢民助役。嘉靖中减为二两,以充边饷。太祖立法之意,本仿汉徙富民实关中之制,其后事久弊生,遂为厉阶。

户口之数,增减不一,其可考者,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其时民数反增於前。后乃递减,至天顺间为最衰。成、弘继盛,正德以后又减。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倚於豪门,或冒匠窜两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也。”而要之,户口增减,由於政令张弛。故宣宗尝与群臣论历代户口,以为“其盛也,本於休养生息,其衰也,由土木兵戎”,殆笃论云。

白话翻译
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需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馀为民田。

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明太祖即帝位,遣周铸等百六十四人,核浙西田亩,定其赋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而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大率以田产寄他户,谓之铁脚诡寄。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凡质卖田土,备书税粮科则,官为籍记之,毋令产去税存以为民害。又以中原田多芜,命省臣议,计民授田。设司农司,开治河南,掌其事。临濠之田,验其丁力,计亩给之,毋许兼并。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每岁中书省奏天下垦田数,少者亩以千计,多者至二十馀万。官给牛及农具者,乃收其税,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二十六年核天下土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盖骎骎无弃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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