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之所以限制奏章字数,根源在于厌恶冗赘文风与朝堂效率之困——其中尤以文官茹太素万言奏本为导火索。

明初文官茹太素,素有“笔耕不辍”之名。每呈奏本,动辄七八千言,甚者逾万,字字铺陈如江河流泻。朱元璋每每展卷,但见文辞叠床架屋,要害深藏泥沙之下,不禁拍案蹙眉。
一日,太素又呈万言书,太祖耐性阅至六千余字,仍未窥其本意,勃然掷卷于阶下,厉声道:“繁言蔽旨,如披蓑衣救火——反遭其累!”遂命杖责二十。此后立下铁律:奏事者须“直言事实,毋假浮文”,凡逾五百字者皆驳回复缮。
太祖起于草莽,少时尝为僧乞食,最忌人言“贼”“盗”字样。某臣奏章中误书“则”字(形近“贼”),帝视如讥讽,立命推出斩首。其敏感多疑,宛若昔日道家吕洞宾点石成金故事中那般——凡人触石即怒,只因心中早有顽铁一块。
更深层处,太祖对功臣常怀惕厉之心。如《史记》所言:“飞鸟尽,良弓藏”,帝王心术往往如是。奏章冗长则易藏机锋,字多则恐埋暗语,故以字数之限束臣下之言,亦为控驭权臣之策。
太祖读书虽不甚丰,却深谙“大道至简”之理。曾讽群臣:“昔张三丰创太极,一招一式皆含天地至理,何曾啰嗦?”故要求奏章如剑招——直刺要害,勿作花架。此举非独为省帝王目力,更是革除前元繁文缛节之弊,恰似《道德经》所言“少则得,多惑”。
自此明代奏疏渐趋简峻,乃至衍生出“题本揭帖”等精简文体。然亦有臣工戏言:“五百字中既要明事、又须避讳,如走钢丝于刀刃之上”,其中艰险,岂非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太祖此法,虽显专横,却使明代公文效率为之一振。后世评曰:“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文风之变,实乃政风之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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