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载:“侠以武犯禁,而义以补过。”大侠之财,岂可一概而论?

《明史·艺文志》有云:“江湖之大,非独武技,亦有市井之利。”江湖帮派实为古代版“贵族庄园”。华山派山麓田亩皆为门派所辖,岁收租银以资运转;少林寺则以武僧授艺为业,门下弟子遍天下。如《天龙八部》中段誉,其家业之丰,足以供养逍遥派三年丹药之资。
然则门派之财,亦有隐忧。明嘉靖年间,倭寇侵扰沿海,某武林世家因重金结交权贵,终致家产被籍没。此正应了《道德经》所言:“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淮南子》记:“剑客之技,非徒手也,亦通商贾之道。”无帮派大侠多分三途:其一为世家子弟,如《神雕侠侣》中杨过,其父杨康原为金国六王爷,虽遭变故,仍余财可济江湖;其二为技艺谋生,如《飞狐外传》胡斐,以护镖为业,每趟银两足抵十年俸禄;其三为劫富济贫,然此道最险,如《水浒传》中燕青,虽行侠仗义,亦需暗中联络漕运,方能维持生计。
道家典籍《云笈七签》载:“吕洞宾游历江湖,常以剑术换酒,然其剑锋所指,皆为贪官污吏。”此等大侠,实为“以武济世”的隐士。张三丰创武当派,亦以“以武入道”为本,门下弟子多兼营医药、茶艺,此乃“武商结合”之先河。
《剑侠传》有言:“侠者,非徒武也,亦需智谋。”昔年楚留香游历西域,以易容术替人解困,所得赏金竟可购一城粮仓。此正合《周易·系辞》所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观史可知,江湖大侠之财,实为“武功+智慧+机遇”三者之和。正如李白《侠客行》所咏:“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然此等豪气,亦需银钱作基。古之大侠,或如范蠡经商,或如庄周鼓琴,皆以不同方式维系江湖。今人读史,当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之志,亦需识得“富而好礼”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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