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之所以多穿裙子而非裤子,并非出于审美偏好,实乃礼教约束、社会规范与实用考量交织之果。

在古时,女子若穿裤而立,分腿之姿便被视为有失妇德,轻则遭人非议,重则被斥为“轻浮无耻”。
此观念根植于儒家礼法之中,强调“男女有别,内外有防”。宽大裙裾如云垂地,不仅遮掩身形,更象征贞静守礼。故女子即便居家劳作,亦须着裙,若仅穿“胫衣”(即无裆之裤)见客,则被视为失敬失仪。清末尤甚,孀妇终身不得着红裙,老妪则宜黄裳,颜色亦成身份与节操之标识。
然此等规制,实为男权社会对女性身体之控制。裙者,非仅为衣,乃道德之枷锁,亦为秩序之屏障。正如《礼记》所言:“男女不通衣服”,衣冠之别,即人伦之界。
其实,不独女子,上古之人皆无裤可穿。男子亦着深衣长袍,席地而坐,双膝跪跽,若岔腿则私处外露,故必以袍裾覆之。此非羞怯使然,实因裤子尚未发明。
及至战国,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始见裤之雏形。彼时军士为便于驰骋,以两幅布裹腿,谓之“绔”,然无裆,仅保暖而已。民间效之,仍需外罩长衣,以防走光。直至汉唐,合裆之裤渐兴,然女子因礼教所限,仍以裙为主。
有趣的是,道家修行者却常反其道而行。吕洞宾曾游市井,或披蓑衣,或着短褐,不拘形迹;张三丰亦尝言:“衣不在华,适体为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何曾拘于裙裤之别?然此乃方外之士,世俗女子岂敢效仿?
明末“月华裙”盛行,褶如水波,色若朝霞,乃女子于礼法缝隙中对美的执着。恰如白居易《缭绫》所叹:“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裙之美,实为压抑中绽放之花。
今人回望,裙裤之争,非关衣饰,实乃自由与束缚之较量。昔日女子困于裙下,今日吾辈可裙可裤,随心所欲——此非天赐,实乃时代之进、思想之解放所致。当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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