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灭元之后,所余蒙古女子众多,朱元璋并未屠戮,而是以同化之策安之。

洪武元年,明军北伐,仅十阅月便克大都,元室仓皇北遁。自洪武二年至二十年,明军屡出塞外,俘获王孙、嫔妃、官民数以万计。昔日铁骑纵横欧亚之蒙古帝国,至此一蹶不振。战乱经年,青壮尽殁,边塞村落往往唯余老弱妇孺。诚如古语所云:“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道家有言:“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吕洞宾尝游边塞,见烽火连天,叹曰:“杀劫未尽,苍生何辜?”然天下初定,不得不以武止戈。
朱元璋虽起于草莽,深知“元以宽失天下”之理。所谓“宽”,非仁政之宽,乃纲纪废弛、上下相蒙之宽。上令不行,下吏横征,百姓不堪其苦,遂揭竿而起。及至元亡,中原遗民对蒙古积怨甚深,若任其自处,恐生仇杀。故太祖不施屠戮,反行怀柔。
其策有三:一曰易服改俗,令蒙古女子更汉衣、习汉语、遵汉礼;二曰禁其旧俗,废除收继婚制——父死子继母、兄亡弟娶嫂,此风虽为草原旧习,然于华夏礼法实为悖逆;三曰强制通婚,凡蒙古女子,悉配汉人为妻。
此第三策,看似温和,实为断根之计。民族之存,系于血胤与认同。一嫁汉人,则子半汉;再世联姻,则孙全华。不过两三代,胡汉难分,旧族之名遂湮没于闾巷之间。若有违者,杖百徙边,严刑以儆效尤。
《易》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太祖此举,非徒为防患,亦含教化之深意。昔张三丰隐武当,尝言:“化敌为友,胜于斩首千级。”以婚姻融族群,以礼乐代干戈,虽出于权谋,亦暗合圣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之道。
至于被俘男子,则或为奴役,或赐汉姓,散居四方。久之,言语衣冠皆同中土,旧日身份渐忘。故终洪武一朝,北疆虽时有警报,然腹地蒙古遗民,已无复昔日之族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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