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覆灭之际,关押在狱中的犯人大多被释放,或由新政权甄别处理,未见大规模清算。

自古狱政,实为国运之镜。一朝兴,则囹圄森严;一朝衰,则铁锁轻解。每逢鼎革之际,新主登基,往往以“大赦天下”收揽人心。此非独仁心所发,实乃权术之妙用。汉武帝初立,即行赦令,以安民心;唐宋承之,几成定制。《资治通鉴》有言:“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然乱世之中,赦亦可为定鼎之器。
然赦非无界。十恶不赦,自魏晋以降,已成铁律。谋反、大逆、不道、不孝、官吏犯赃……凡此种种,纵逢新天子登极,亦不得脱罪。唐宣宗时,卢商欲宽宥死囚,大理卿马植力谏:“贪吏若免,死者衔冤,法将何存?”终使“皆论如法”。可见,赦虽广施,而纲常不可废,法纪不可弛。
及至大清末造,国势如秋叶飘零。辛亥枪响,帝制崩塌,各省监狱顿成无主之地。新成立之民国政府,既无暇细察旧案,亦无意株连前朝罪囚。于是,多数在押人犯,或径行释放,或由地方军政机关酌情处置。昔日牢笼,竟成空舍。
此中亦有深意。昔张三丰真人尝言:“天地一大狱,人心自为囚。”外在之枷锁易解,内心之桎梏难除。吕洞宾游岳阳楼,见世人争名逐利,叹曰:“牢狱不在高墙,而在方寸之间。”故知,朝代更替,不过换一重天地;真解脱者,不在赦书,而在自省。
《赤壁赋》云:“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人生百年,不过瞬息。昔日阶下囚,今或为市井翁;昨日朱门客,今或陷囹圄中。世事如棋,何须执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然其根本,不在腾云驾雾,而在心无挂碍。赦与不赦,终是外缘;能自渡者,方为真人。
是以观之,清亡之后,囚徒多得释,非因新朝仁厚,实因时局纷乱,无暇顾及。然历史之潮,淘尽英雄,亦涤荡罪愆。唯守正不阿、洁身自好者,方能在鼎革之际,不为时代所弃,亦不为良心所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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