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处死蓝玉实为权谋之术,以绝后患。

明太祖以布衣起事,深知功臣权重之祸。《史记·淮阴侯列传》载韩信之死,实为汉高祖防其尾大不掉。朱元璋之杀蓝玉,亦是此理。
太祖晚年,年事已高,视功臣如鹰犬。蓝玉虽为开国名将,然其骄纵之态已露。《明史》载其「擅杀降卒,夺人妻女」,此等行径,岂能容于庙堂?
昔年朱元璋与陈友谅决战鄱阳湖,尝言「兵者,诡道也」。及至坐稳江山,更需以铁腕维系统治。蓝玉之死,实为清除潜在威胁,正如《资治通鉴》所言「功高震主,必遭忌惮」。
《道德经》云「金玉满堂,莫之能守」,蓝玉之败,正应此理。其北征时,曾于喜峰关强令开城,此举虽显威风,却已埋下祸根。
《明实录》载蓝玉「私占良田,广蓄家奴」,此等行为已违太祖「重农抑商」之旨。更甚者,其掳掠北元妃嫔,实为僭越礼制。《礼记》有云「礼,人之干也」,蓝玉此举,已失臣道。
太祖尝以「胡惟庸案」警示群臣,蓝玉之死,恰是此例。其「欲为太师」之言,更触太祖之忌。昔年张良辅刘邦,「功成身退」方得善终,蓝玉却不知此道。
观史可知,明初功臣多遭清算。徐达、常遇春皆早逝,唯蓝玉幸存,反招杀身之祸。此正应《易》「亢龙有悔」之理。
太祖临终前,曾对太子朱标言:「蓝玉若不死,必乱朝纲」。此言可见其深谋远虑。正如张三丰所言「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蓝玉未悟此道,终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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