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冒赈案发,陕甘总督勒尔锦、浙江巡抚王亶望、闽浙总督陈辉祖三人因贪墨赈银被乾隆帝赐死,此乃清廷吏治整肃之铁证。

溯至乾隆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锦以甘肃地瘠民贫、旱魃频仍为由,奏请重开“捐监”旧制。捐监者,富户纳粟可得国子监生资格。乾隆帝允之,调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主其事。王亶望非科举正途,乃捐纳出身,抵任后竟废粮收银,私纳折色,复以旱灾虚报,欺瞒朝廷。至乾隆四十二年,竟奏称收粮六百余万石。
帝心甚悦,擢王亶望为浙江巡抚,以王廷赞代掌甘肃布政司。廷赞初尚清正,察知监粮之弊,曾与总督勒尔锦议停捐例,终难敌白银之诱,续办监粮五百余万石。天高皇帝远,若非河州民变骤起,此弊或永蔽天听。乾隆四十六年,河州回民起义,勒尔锦剿抚无方被革,帝遣阿桂率师平乱。阿桂奏称“甘省雨水连绵,碍我军行”,此语骤启乾隆疑窦——前此数年,甘肃岁岁报旱,何以忽逢淫雨?
更兼王廷赞突献军资四万两,帝忆及王亶望昔年亦捐银五十万两,顿觉其中必有隐情。
遂命阿桂密查,揭出“甘肃冒赈”巨案:自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全省自督抚至州县,上下勾连,侵吞赈银二百九十一万五千六百两。按《大清律》,赃逾千两者立决,然牵连太广,若尽诛之,陇右几无官矣。帝权衡再三,治国之道,宽严相济,然贪墨如蚁穴溃堤,终须雷霆以儆效尤。乃决五十六人伏法,四十六人流徙,实则律法当诛者百人有余。
勒尔锦身为陕甘总督,赐自尽;王亶望押赴市曹正法。查抄亶望家产时,闽浙总督陈辉祖竟以次充好,私匿珍宝,事发后帝怒斥:“封疆大吏若此,国法何存!”立赐死。此案震动天下,史称“甘肃冒赈案”。昔张三丰真人隐武当山修道,尝言:“黄金白璧非真宝,心地光明方是珍。”观王亶望辈积银山而丧性命,岂非印证此理?
杜工部有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赈银本为活民命,反成贪吏饕餮之资。乾隆帝虽以严刑峻法整饬吏治,然治世之要,不在杀伐,而在养民之廉耻;为官之本,不在权位,而在守心之澄明。王廷赞初欲清流,终陷浊浪,足为后世镜鉴。此案落幕,清廷吏治暂肃,然贪墨之根未绝,终成王朝隐忧。史笔如刀,刻下警语:利欲熏心者,虽一时煊赫,终化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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