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六聘,乃古时婚姻之礼制,三媒指男女双方及中人三位媒妁,六聘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仪程。

古者男女授受不亲,深闺女子足不出户,婚事岂可自议?故设三媒:男方媒人、女方媒人及中人媒妁,代为通言。此制始于西周,非为繁文缛节,实因礼防之严。昔张三丰真人云:“阴阳相济,媒妁为桥。”盖言天地交泰,需人引渡。今人或笑其迂,然观吕洞宾点化世人故事,尝见一书生强求姻缘,反失良缘;洞宾叹曰:“缘法如流水,强掬则涸。”此理古今同然。
六聘之仪,环环相扣。首曰纳采,男方遣媒持礼提亲,礼必用雁——取其忠贞不渝,生死相随。《诗》云:“雝雝鸣雁,旭日始旦。”然雁难常得,贫家多以鹅鸭代之,此亦因地制宜之智。次曰问名,女方授生辰八字;三曰纳吉,合八字以卜吉凶。昔有术士妄断姻缘,致两家反目,故《礼记》警醒:“卜筮不相袭,婚姻贵诚心。”四曰纳征,男家献聘礼,女家回以厚嫁妆,常逾聘礼数倍,故谚云:“嫁女胜娶妇。”五曰请期,择吉日告女家;末曰亲迎,新郎亲至女门迎娶。
历代彩礼之变,足为镜鉴。汉时聘金重至倾家,南北朝律令苛急,女年十五不嫁则父母入狱,此等陋习,徒令婚姻失其本义。然观八仙过海故事,何仙姑曾言:“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两心相悦方为舟。”彩礼本为吉兆,非为货殖。昔司马光撰《书仪》,力倡俭约,叹曰:“世俗重聘,贫者不堪,此风当革。”
婚姻之道,如《易》所言:“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三媒六聘,非为束缚,实为郑重其事,使夫妇相敬如宾。今人观古礼,当取其诚敬之核,去其奢靡之壳。毕竟,百年好合之基,在德不在财,在心不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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