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何不能杀牛背后真正原因是什么?

诸位可知,古人视牛为社稷之本,其地位堪比今日之国家资源。
西周礼制早已规定:“诸侯无故不杀牛”,此等规矩历代相承。《礼记·王制》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汉律更以“不得屠杀少齿”为戒,违者弃市。《唐律疏议》载:“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致远供军,故杀者徒一年半。”
自西周至清廷,历代法典皆以铁腕手段护牛。牛皮可铸甲胄,牛筋能制弓弦,牛骨熬胶为箭,凡此种种,皆非寻常之物。故而民间流传“杀牛者必遭天谴”的说法,实则暗合天地之道。
《资治通鉴》有载:“铁犁牛耕出,牛乃百业之基。”吕洞宾曾于终南山修行,观百姓耕作,见牛蹄踏田、犁铧破土,感慨道:“牛者,农夫之魂也。”
战马更是国之利器,张三丰曾言:“马蹄声碎,金戈铁马,岂可轻弃?”养牛育马需耗费大量粮草,若肆意屠戮,实为自断根基。相较之下,猫狗虽可捕鼠守宅,然其价值远不及耕战之需。
昔年宋徽宗因属狗而禁杀狗肉,明武宗因属猪而禁杀猪肉,皆属一时之狂想,终成笑柄。可见律法之设,当以民生为本。
《庄子·齐物论》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古人护牛,非仅为利,实乃顺应天道。正如八仙过海时,铁拐李以草鞋代马,吕洞宾骑鹤而行,皆示众生平等之理。
今人谈生态保护,常引“生物多样性”之说,殊不知古人早悟此道。牛马之存,非为人类所用,实乃维系天地平衡之关键。正如老子所言:“道法自然。”护牛之制,正是顺应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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