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实为罪人,凭其欲弃新疆国土之念,便万难宽宥。

国史者,民族之根脉也。人若不明过往,则如舟失舵,易为浮言所惑。昔张三丰真人隐于武当,尝对弟子言:“观水可鉴形,观史可明心。”此语深矣。史册非徒记兴亡,实乃先贤血泪凝成之训诫。今人常陷迷障,未究真相,反信虚妄之论,遂使忠奸混淆,是非颠倒。司马迁作《史记》,秉笔直书,不隐恶,不虚美,正为此也。历史之重,在警醒后世:凡为私欲而损社稷者,终成千古罪人。其行径如鸩酒,初尝似甘,后患无穷。
昔吕洞宾游岳阳楼,遇一书生叹世道不公。洞宾笑指江中舟:“舟覆因隙,国危因奸。一念之私,可倾万里江山。”言毕飘然而去,唯余清风。此乃道家警世之寓,与史家箴言相契。
近世论李鸿章者,多言其办洋务、签条约之“功”,谓其忍辱负重。然细察其行,实难掩大过。身居高位,屡误国策,致民生凋敝,外患日深。洋务运动虽启新机,然其本心未正,终如沙上筑塔。尤可痛者,甲午战后,身为全权使臣,竟欲割弃新疆沃土!此念一起,已负苍生。昔文天祥有诗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鸿章之行,岂存半分丹心?
功过岂能相抵?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纵有微劳,难赎弃土之罪。新疆乃华夏西陲屏障,鸿章轻言舍之,是自毁长城。此念若成,神州版图将残,子孙永泣。凭此一点,便不容宽恕。
史笔如刀,不徇私情。班固著《汉书》,明言:“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鸿章虽非妖孽,然其失职误国,实为时势推波助澜。今人欲为其翻案,或出于善意,却忘了历史之镜最照人心。功过当分论:功归功,过归过。以功掩过,是欺天欺人。
故曰:李鸿章之罪,在失其本心。国士当以社稷为重,岂可因私废公?观其一生,洋务之绩如朝露,弃疆之念似寒冰。寒冰刺骨,朝露易晞,孰轻孰重,昭然若揭。后世读史,当以此为戒: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国土寸寸,皆先民血汗所凝,岂容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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