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公者,范蠡也。富可敌国,却因长子重财轻义,致次子伏法,此乃人情世故之困,非智谋不足也。

范蠡事越王勾践,献策复国,功成即隐。退居陶丘,三致千金,三散家财,遨游江湖。《史记》载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故世称“商圣”。南怀瑾先生尝言,范蠡深谙《道德经》“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之理,故能全身而退,不为富贵所累。昔张三丰修道武当,亦云:“财如浮云,聚散有时;心若止水,方得自在。”范蠡散财之举,暗合道家“舍”字真谛,岂非与吕洞宾点化凡人同出一辙?
吕洞宾游长安,遇一富商囤积居奇,民怨沸腾。吕公化乞丐求施,商怒斥之。吕公笑指市井:“君视黄金为宝,吾视黄金如土。财聚则怨生,财散则德立。”掷金入河,河水顿沸,黄金尽化清流。商大悟,散尽家财济贫,后随吕公入终南山修道。范蠡三散千金,不正是此等境界?
后人赞其“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然其富甲天下,终难逃骨肉之痛,此中玄机,待细说分明。
范蠡有三子,次子在楚杀人当死。蠡欲遣少子携千金救之,长子争往,以死相胁:“父不遣我而遣少弟,是谓我不肖!”其妻亦劝,蠡不得已,命长子持书诣楚庄生,诫曰:“金尽付之,勿与争。”
长子至楚,奉千金于庄生。庄生曰:“速去,勿留,弟即释。”长子伪退,潜居贵人家。适楚将大赦,贵人告曰:“王包三钱于府库,赦在旦夕。”长子以为弟必释,遂索金归。庄生恚甚,复见楚王曰:“陶朱公子杀人,左右受金,王赦非为国,乃为富贾耳。”楚王大怒,先杀次子,后颁赦令。
长子取金自毁,致弟伏法,此乃重财轻义之祸,千古警醒!
长子携尸归,阖家悲泣。范蠡淡然曰:“吾早料次子必死。长子与我共创业,知财来之艰,故惜金如命;少子生而富,能轻千金。庄生本欲私报,取金则失其信,岂容人欺?”
知子莫若父,然人情世故,智者难违。范蠡虽通天地,终败于“面子”二字——长子争面子而索金,庄生失面子而泄愤,此乃“任你智谋冠世,难敌人情世故”之明证。
《道德经》有云:“金玉满堂,莫之能守。”范蠡散财济世,合此大道,然救子一事,竟为财累。李白诗叹:“功成身退天之道,何用当时解说书?”智如范蠡,尚困于人情,况常人乎?昔八仙过海,铁拐李尝言:“财关不破,道心难立。”范蠡救子之失,岂非印证此理?
富可敌国,不救骨肉;智冠当世,难敌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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