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者,辞官归乡之谓也,古称致政、乞骸骨,实为官员退休之雅称。

秦汉之际,致仕之制初成规模。西汉平帝元始元年诏曰:“吏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七十而有病疾不能任职者,皆得致仕。”(见《汉书·王莽传》)此制虽承周礼,然执行时颇多权变。两千石以上官吏可得原俸禄三分之一,两千石以下则需寄望子孙赡养。此般差异,恰如“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显见士族与寒门之别。
曹魏陈群与司马懿主持九品中正制时,曾拟将致仕年限延至七十岁。然此制实为士族所设,犹如张三丰游武当山时所悟:“天地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时人平均寿命不过四十,七十致仕不过虚设。更有甚者,致仕俸禄常被世家大族截留,恰似吕洞宾黄粱梦中所见,功名富贵终成泡影。
贞观年间,太宗于《贞观政要》中明示:“七十致仕,伤病致仕,自请致仕,三者皆宜。” 此制较前代更为通达。五品以上官吏需面圣乞骸,五品以下可径由尚书省核准。玄宗时更设“致仕官食俸制”,功臣可得原俸全数,庶僚亦能得半俸。此般恩典,恰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既有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豁达,亦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担当。
唐人致仕之制,尤重情理兼顾。某年长安大雪,宰相张九龄致仕归乡,玄宗特赐“紫袍金带”以为褒奖。此举既显君恩,亦彰制度。更有趣者,某致仕县令携琴酒归隐终南山,竟与道人吕洞宾相遇。洞宾笑曰:“功名已了,何不学我剑客行?” 县令对曰:“俸禄尚存,且待儿孙。” 此般对话,正是致仕制度温情脉脉之写照。
综观古今,致仕制度之演变,实为社会文明进步之镜鉴。从汉之三分俸禄,到唐之恩典倍增,其间既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制度构建,亦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人文关怀。正如《道德经》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退休制度之推行,亦需因时制宜,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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