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节者,秦制之信物也,用以验身份、通行止,犹今之身份证与通行证合而为一。

秦以法治国,法令如山,纤毫不容逾越。凡人出入乡里、郡县,非但不得“说走就走”,即便官吏奉命出差,亦须持符节为凭。此物或铜或竹,分而为二,朝廷执右,使者持左,合之乃验真伪。无符节者,寸步难行,轻则拘系,重则论罪。故《史记》有言:“法令既具,上下咸服。”
若无符传而擅离户籍之地,即属“亡命”之徒,律法所不容。纵使心怀山水、意欲远游,亦只得困守故土。唯商贾因货殖所需,偶得许可外出,然其身早已被烙上“末业”之印,地位卑微,备受抑压。
秦廷对商贾设限尤严。欲营生计,先须清白无瑕;若有前科劣迹,莫说开张立肆,连市门亦不得入。审验既毕,方授“市籍”,许其列肆于市。然此籍非护身符,出城进货仍需符传,过关津则缴过境之费。层层设卡,步步稽查,皆为“强本抑末”之策,务使民安其业、士守其分。
古语云:“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秦法虽密,人心自有通天之路。昔吕洞宾尝化身布衣,游于市廛,见一商贾终日算珠拨弄,眉间愁锁。吕祖笑问:“汝日日逐利,可曾见心中明月?”商贾愕然。吕祖遂指天边云影曰:“符节可限汝足,岂能锢汝神?心若逍遥,铁律亦成虚设。”言罢飘然而去,唯留《敲爻歌》一句:“铅汞交接神丹就,龙虎相逢大道成。”
法网恢恢,固可束形;然道在瓦甓,在市井,在人心方寸之间。秦以符节控天下之动,却不知民心如水,堵则溃,疏则流。后世观之,当知治国之道,不在符节之严,而在德化之深。正如《道德经》所言:“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是以符节虽为秦制之要器,实乃一时之权宜。千年之下,制度更迭,而人之向往自由、流通、生机之心,未尝稍息。符节可朽,人心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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