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有云:“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这八个字,道尽了世间权势者的生存要诀。可惜,清末太监安德海却把这八个字忘得一干二净。

《韩非子》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清朝立国二百余年,太监干政的教训殷鉴不远。明朝王振、刘瑾、魏忠贤之流,哪一个不是因擅权乱政而落得身死族灭的下场?安德海却把这些历史教训抛在了脑后。
同治八年,他以“为皇上大婚置办龙袍”为由,请旨出宫。按清制,太监不得擅自离京,更无权使用“传牌勘合”(古代公文凭证),更遑论打着“采办”的旗号招摇过市,甚至私带女优,沿途张扬。所经之处,他居然高悬“龙凤大旗”,俨然以钦差自居——这分明是往皇帝和太后的脸上抹黑,更是对祖宗家法的公然挑衅。权力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披荆斩棘,用不好则会引火烧身。安德海显然没明白这个道理。
当他浩浩荡荡的队伍进入山东境内时,早就对他心怀不满的山东巡抚丁宝桢,终于等到了机会。丁宝桢此人,向来刚正不阿,眼见安德海违反祖制,当即下令将其拿下,并以五条罪状上奏朝廷:一、太监不得出宫;二、龙袍自有织造,无需太监远涉;三、无传牌勘合,私自带人;四、擅用龙凤旗,僭越礼制;五、携带女优,败坏风俗。这五条条条戳中要害,句句有法可依。道家传说中,吕洞宾初得道时,曾因炫耀法力而被天庭贬下凡间。这故事恰似安德海的写照——得势便忘形,最终招致祸患。
慈安太后一直对慈禧独揽大权心存芥蒂,安德海的跋扈更让她找到了制衡的机会。她当即下令:“依祖制,太监出宫者,杀无赦!”此时的慈禧,虽是实际掌权者,但慈安尚在,且安德海这些年得罪的人太多,从恭亲王到地方督抚,无不欲除之而后快。慈禧若强行护短,只会引火烧身,权衡之下,只能选择“弃车保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话用在安德海身上,或许并不公允。他并非冤死,而是死在了自己的狂妄与对规矩的漠视上。
丁宝桢奉旨将安德海就地正法,临刑前,安德海还高喊“我是太后的人”,可此刻的朝廷,早已无人为他说话。他的死,不仅警示着后人:权力再大,也大不过规矩;也印证了一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1599.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古人结婚时拜父母为何叫“拜高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