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确有食人之记载,非虚妄之言。

翻开泛黄史册,那些关于“食人”的记载,字字如刀,刺人眼目。中原礼乐文明之外,确有部族以人肉为食,乱世之中,更有人心沦丧,行此禽兽之举。这不仅是血腥的记录,更是对人性的拷问——当礼崩乐坏,人与兽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春秋战国时,楚之南境,有一奇诡之国,其民有嗜人之习。凡家室初诞长子,必烹而食之,族人共分之。若肉质鲜美,还需献于君王,君王悦,则赏其父。此风与中原“嫡长子继统”之礼截然相反,简直是倒行逆施。道家言“天道好生”,吕洞宾度化世人,尝言“人命至贵,有逾千金”,与这等食人之行,恰如云泥之别。彼时之人,恐已失其本心,将人伦视作儿戏,难怪中原诸侯视其为蛮夷。
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人间炼狱。后赵石虎之子,性残暴,曾剟尼姑之肉,杂于牛羊,与部曲共啖,宴饮作乐,全无半点悲悯。胡骑南下,不携军粮,辄以汉女为“两脚羊”,饥则宰烹,以为军食。杜甫诗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虽未直言食人,却已道尽乱世中人命如草芥的凄凉。彼时汉人女子,不过是被圈养的牲畜,任人宰割,何其惨烈!
南宋时,边陲小国亦有酷刑:刑人于市,君前分其肉,更以首为饮器,宴饮作乐。如此刑罚,令人发指。想来这等国度,犯罪者寥寥,因犯错的代价,便是身死魂灭,连全尸都不得留。这哪里是刑罚,分明是魔鬼的狂欢。
《道德经》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当文明的光芒被乱世阴云遮蔽,人性的恶便如野草般疯长。食人之举,无论异族还是本族,皆是对人伦的彻底背叛。所幸今时今日,我们生在和谐之世,这些记载只存于纸墨之间,成了历史的警钟。读史使人明智,唯有铭记那些黑暗的时刻,才更懂得珍惜当下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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