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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县令巧断偷鸡案

说历史 2023-06-05 23:06:23

县令智断案

一桩偷鸡案,竟引出人间真情与智慧,尽显明代官场之妙。

明朝江西赣州昌会县,金在衡家养鸡数十,其中一只大公鸡尤为珍爱。然邻人屡屡行窃,金在衡心爱之物亦被盗走。他愤而告官,求严惩盗贼,以儆效尤。

县令夏太尹阅状,断定偷鸡者必为妇人,遂遣捕快将九邻妇女尽拘至县府。大堂之上,妇女跪满,夏太尹却佯审他案,施以酷刑,

令众人惊恐万分,如临深渊。

未偷者心稍安,独卞氏面露惧色。夏太尹察其异,遣散无辜,独留卞氏。

卞氏坦言,家贫难养婆婆丈夫,不得已偷鸡,却未敢食之。官府捕其夫时,她虽惧,不逃,认罪愿赔。

此情此景,正如道家所言,吕洞宾度化恶人,慈悲为怀,方显真性。

金在衡闻其由,感其诚,主动求官府宽恕。夏太尹见卞氏悔意真切,遂放其归,并劝金在衡少养鸡,免招祸端。

宽容传佳话

此事传为佳话,人称金在衡大度,夏太尹公正,卞氏知错能改。

张三丰云:“容人之过,方能自渡。”

金在衡后常助卞氏家,使其脱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此案昭示宽容互助之力。

昌会县民皆悟,困境相扶,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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