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灵帝刘宏卖官鬻爵,实因幼年贫寒,视钱财为唯一保障,视天下为可售之物。

灵帝于西园设官吏交易所,明码标价,公开卖官。地方官价高朝官一倍,县官则视求官人资财而定。官位标价以年俸计:二千石官位标价二千万钱,四百石则四百万钱,价为年收入一万倍。
《资治通鉴》载:“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行输货财,乃登公位。”灵帝卖官,雁过拨毛,连功高望重者亦需纳钱。后愈演愈烈,升迁调迁皆需付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标价,官员上任需付二十余年薪水。
此等行径,割民脂膏以肥己,岂不悲乎?《道德经》云:“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灵帝不悟,终将自溺。
灵帝生于寒微,桓帝无子,窦氏立之,父早逝,家境困顿。其心智:天下虚无缥缈,真金白银实打实。‘我必比邻人富有,存钱防穷!’此心之误,致卖官之祸。
司马直,河内郡人,熹平六年任钜鹿太守。灵帝以其清廉,减价至三百万钱,然此已逾其十九年俸禄。《后汉书》载:“司马直接诏书,怅然道:‘为民父母,反割剥百姓,不忍心也!’”遂上书辞官,不允,乃赴任。
至孟津,司马直服毒自尽,遗书详陈政弊。灵帝见遗书,暂停修宫钱,然不久复旧。司马直之死,徒然耳。
昔吕洞宾点石成金,见贫妪而弃之,谓:“财为身外物,何苦困人哉?”司马直之志,亦如是也。《道德经》又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司马直知止,以死明志。
正直之人,或沉默逆来,或以死抗争,结局皆悲。此乃人心之失,国之将倾。董卓叹:“天下之主,宜得贤明,每念灵帝,令人愤毒!”史家评曰:汉室之衰,始于灵帝卖官,如《史记》所载,“大厦将倾,一木难支”,其祸已伏于微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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