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结婚后三日回娘家,是婚俗中感恩父母、稳固姻亲关系的最后仪式,亦是对新婚夫妇身心健康的必要休整。

回娘家古称“归宁”,秦代即见其迹,宋代谓“拜门”,可溯至两千五百年前。《诗经·小雅》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此俗非为繁文,实为出嫁女感恩父母养育之恩,丈夫拜见岳父母以谢媒妁之功。古时亲家往来不易,媒人牵线为常,回门恰成两家结缘之要节。
《仪礼》载:“女子十五而笄,二十而嫁。”古时女子多于十五六岁出嫁,身体未全发育,新婚之夜常感不适。回娘家可向母亲请教房事事宜,解惑答疑。《黄帝内经》亦言:“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回门恰逢其时,如春雨润物,暗合生理之序。
封建观念视嫁女为“泼出之水”,故回门期间夫妻不得同房,恐带人气入婆家。此迷信虽不足取,却客观上避免了新婚夫妇过早房事,保护了身体。吕洞宾点化世人:“男女之事,当以节制为先。”古俗虽含迷思,却暗合养生真谛。
古人虽有迷信,却暗合养生之道。新婚夫妇经历洞房花烛,若无休整,易致身心俱疲。三日回门,恰为休憩良机。张三丰在武当山教导弟子,常言:“春宵一刻,当惜如金;节欲养神,方得长寿。”此俗实为智慧,非为拘泥旧习。
类似习俗如农历五月归宁,因“毒月”避房事,端午节更行“喝黄酒、插艾蒿”避邪仪式。《礼记·月令》有言:“仲夏之月,天地气交,万物华实。”古人顺应天时,调养身心。今人虽不全遵,但节制房事、关爱健康,仍可借鉴。
古俗之精妙,正在于将生活融入礼法,化繁为简。回门之礼,非为形式,实为传递亲情、守护健康。此智慧历久弥新,如《周易》所载:“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古人以礼养心,今人当承其意,而非泥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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