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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女性的地位真的很低吗,不裹脚外,能休夫提出离婚

揭秘历史故事 2023-06-16 04:27:17

宋朝女性地位并非如表面所见那般低微,除裹足习俗外,女性亦有离婚自主权。

宋制之明:女性婚姻自主权

《宋史·列女传》载:"妇人自请离婚,其夫不许者,官为断离。"此条律令与唐制大异其趣。唐代《唐律疏议》规定,妻若私奔需"徒二年",而宋代《庆元条法事类》则明文规定:"夫无故出妻者,徒二年",实为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清平乐》中曹皇后虽为二婚,却能母仪天下,恰印证《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后宫再醮者,皆得封号"。宋人笔记《梦溪笔谈》亦有记载:"士大夫家妇人,或自择婿",可见宋代婚恋自由度远超前代。

太后参政:政治舞台的女性

宋代"太后垂帘"制度堪称史书绝唱。《宋会要辑稿》载:"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凡军国大事,皆与宰执同议"。与明代"孝陵卫"专权不同,宋代太后参政多为制度性安排,如仁宗朝刘太后、哲宗朝高太后皆有明确"听政"记载。

《续资治通鉴》载:"太后临朝,必先召宰执入内,共议国事"。此等制度设计,实为对女性政治才能的认可。道家典籍《道藏》中亦有记载,张三丰曾言:"女子参政,乃阴阳调和之道"。

民风之变:从裹足到开放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虽为元末人,其记载"三寸金莲"实为后世附会。《宋史·舆服志》明载:"士庶妻女,皆不裹足"。程颐《二程遗书》亦云:"吾家女眷,皆不裹足",可见北宋女子尚存天足。

《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女子,或骑马市集",与《武林旧事》所述"元宵夜市,女子往来如织"相印证。辛弃疾《青玉案·元夕》"宝马雕车香满路",正描摹此等盛景。

宋代女子服饰亦有突破,《清明上河图》中可见"半露肩"装束,与明代"三寸金莲"形成鲜明对比。《宋史·五行志》载:"宣和年间,女子衣饰渐露,朝野多议",可见社会观念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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