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常问,一张轻飘飘的银票何以能抵千金万银,古人又为何不纷纷仿造以图暴利?其实答案无他,一曰技不能及,二曰法不容情。

自商周贝币至宋明纸币,货币形态虽几经流变,然银票之出,实为民生便利计。沉重金银不便行旅,交子、会应、宝钞诸类纸币遂应运而生。其形虽简,其值却重,一纸可抵百银,而伪者鲜闻——非不欲也,实不能也。
银票用材,非凡品可拟。宋用川纸,明取桑皮,清使高丽纸,皆属官禁之物,民间无从得之。纸上纹样,更是机关重重:多层雕版套印,朱墨交错,官印赫然,更有密押、水印藏于其间,犹如天书密语。纵有狡诈之徒欲加仿摹,亦如盲人摸象,难得其法。
昔年吕洞宾有诗云:“假即真来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银票之真,在朝廷规制、匠作精微,如道门丹诀,非真传不可得。民间纵有仿者,才刻就一二花纹,新版又出,旧作顿成废纸——此乃“刻舟求剑”,终不可得。
若说技艺难关犹可试,那律法铁腕则断人妄念。元制:“伪造者死”;明律更甚,一经发觉,株连九族,家产尽没,尽付告发之人。如此严刑峻法,孰敢以头颅试刃?
清人于银票印文之中,常镌“伪造依律治罪”字样,非唯警示,更是天命王法的象征。民间遂有言:“宁闯阎王殿,莫造一钱银。”金银可仿,人心难欺。制度之威、道德之束,譬如天道恢恢,疏而不漏。
回首望去,古人防伪之智、治国之严,实令人叹服。银票虽小,却映照出时代工艺之极、律法之厉、人心之畏。较之今日电子加密、激光防伪,古人所倚,仍是那一份“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敬畏。
故曰:银票之不伪,非人不愿,乃天工不与,王法不容也。恰如张三丰所言:“守真一寸,胜过狡诈千里。”真者自真,伪者终溃——历史滔滔,从未变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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