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之败,非一日之寒,高利贷为其埋骨之地耳。

明珠,叶赫那拉氏,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生于崇祯八年,卒于康熙四十七年。彼时朝堂有"天要平,杀老索;天要安,杀老明"之谣,足见其权势之炽。然细究其败,实由三事:其一,鬻官鬻爵,纲纪荡然;其二,结党营私,尾大不掉;其三,高利盘剥,民心尽失。
昔者庄子言"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明珠之祸,实肇端于康熙二十六年湖广巡抚张汧案。彼时直隶巡抚于成龙面奏:"天下官爵尽归明珠,库银亏空遍地",此言如利剑出鞘,直指权臣膏肓。康熙帝遂命徐乾学、高士奇参劾,郭琇七疏弹章,终致明珠革职。
及至罢官,明珠年届知天命,竟效法范蠡三徙成名。彼时清廷虽禁官商,然"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康熙帝自掌人参、貂皮之利,权贵效尤者众。明珠遣家人安岐经略盐务,效晚明张四维故事,暗中操持两淮盐引。更以高利贷为刃,借贷京畿官员,利滚利盘剥,竟成"在野权豪"。
然观其商道,终非长久之计。昔吕祖洞宾点石成金,终弃之不顾,盖因"金石易变,人心难测"。明珠借贷五品以下微员,岁取倍息,以致"京师寒士,望门投止"。此等行径,恰如《红楼梦》所言"机关算尽太聪明",终致康熙四十七年病逝时,家产查抄仅得银十二万两,较之和珅实有天壤。
史家有言:权臣之败,或因结党,或因贪墨,然根柢总在失却天心。明珠以椒房之亲,终成商贾之徒,恰似张三丰所见"富贵如烟,权势若露",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观其生平,不禁忆及杜牧《阿房宫赋》所言:"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明珠之败,实为千古权臣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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