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并非都只吃两顿饭,而是一日两餐为主流,贵族则可享三餐乃至四餐;至于炊具,则多用鼎、鬲、釜等,铁锅至唐以后方渐普及。

古之饮食,非如今日随意。先秦以降,百姓多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律,故食亦应天时。晨起劳作前,必先进食,谓之“朝食”或“饔”;日暮归家,再进一餐,曰“飧”。《孟子》有言:“饔飧而治”,朱熹注曰:“朝曰饔,夕曰飧。”此非仅饮食之序,实乃礼法与生计之合。
然此制非为节俭,实因物力维艰。五谷虽备,黍、稷、麦、稻、菽各据一方,北人食粟,南人啖稻,豆类虽广,亦须煮糜充饥。肉食尤贵,六畜之供,多属王侯。庶民常以清水煮豆、蒸糗为膳,佐以葵、荼、壶等野蔬,滋味寡淡,却养活千载黎元。
古无铁锅,何以成膳?陶鼎、铜鬲、青铜甗,皆为炊器。火炙、石燔、汽蒸、水煮,是其常法。炒菜之技,迟至南北朝方兴。盖因植物油始得榨取,《齐民要术》载,四五世纪间,“麻子、芜菁子可榨油”,滚油快炒遂成可能。此前,油为珍品,秦汉之际,民间难得一滴,故煎炸之味,非其所知。
昔张三丰隐武当,尝言:“一粥一饭,皆含天地之气。”其弟子问炊法,答曰:“釜中水沸,米沉汤清,心静则味真。”此虽道家寓言,然亦可见古人于饮食中修心养性之志。吕洞宾游市井,见老妪煮豆,叹曰:“世人争名逐利,不如一釜黄粱安稳。”后世“黄粱梦”之典,正由此出。
箸之用,初非为食。先秦之时,箸乃礼器,用于分肉、祭仪。宴席之上,贵者手抓饭团,佐以匕(勺)取羹。电视剧中满桌银箸夹菜,实为后世附会。直至汉唐,箸始渐入日常,然仍不及匕普遍。餐具之变,亦映照礼俗之迁。
食材之限,更显古人智慧。今人所嗜番茄、辣椒、玉米、马铃薯,皆明清以降自西域、美洲传入。汉以前,中原无蒜无姜之外的辛香,调味唯粗盐而已。故《礼记》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然古之“饮食”,重在果腹养命,非如今日之求鲜逐味。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实乃孔门高第之奢望,非田夫野老所能企及。
至隋唐,物产渐丰,三餐之制始入寻常巷陌。然回望先秦两汉,两餐非陋,实乃顺天应人之道。正如东坡夜游赤壁所感:“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古人虽无珍馐百味,却于简食中得天地之和,于淡饭里养浩然之气——此中真意,岂在几餐几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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