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的唐代,古人的夜生活远非枯寂无趣,反而是笙歌彻夜、灯火如昼,其丰富程度,足令后人惊叹。

“满耳笙歌满眼花,满楼珠翠胜吴娃。因知海上神仙窟,只似人间富贵家。”韦庄此诗,道尽唐人夜宴之盛。彼时虽无电光,然烛火通明,脂粉香浓,舞袖翻飞,竟使凡尘如仙境。夜幕初垂,华堂已启,达官显贵、文人墨客聚于一室,饮美酒、听清音、观妙舞,往往欢至鸡鸣方散。
《全唐诗》载储光羲句:“初宴方日落,醉止到鸡鸣。”阎朝隐亦咏:“蜡炬开花夜管弦……已闻钟漏晓声传。”所谓“蜡炬开花”,乃灯芯燃久结花,古人视之为吉兆,亦见夜宴之长、兴致之浓。
宴中歌舞不可或缺,而青楼女子常为主角。彼时“妓席”盛行,非如今日之贬义,实乃技艺兼备之乐伎。白居易蓄妓过百,曾吟:“今夜还先醉,应烦红袖扶。”其《琵琶行》《长恨歌》皆得灵感于风尘才女。元稹与之并称“元白”,二人诗酒风流,皆与歌妓交游甚密。此非仅纵情声色,实乃唐人重艺、尚情之风所致。
须知,古人夜聚,非徒为口腹之欲,更在心神之畅。正如道家所言:“和其光,同其尘。”于喧闹中寻静,于浮华里见真,方是高士之趣。昔吕洞宾游长安酒肆,遇钟离权点化,正是于市井烟火中悟道——夜宴虽奢,若能观照本心,亦可为修行之场。
酒酣耳热之际,若无巧思助兴,则易陷于寂寥。于是酒令应运而生。唐人饮酒必行令,或掷骰、或抽筹、或联句,既考机敏,又添欢谑。张祜诗云:“何处偏堪恨,千回下客筹。”所言即酒筹令,宾客依筹上题词行令,违者罚酒,妙趣横生。
1982年镇江出土唐代银制酒筹筒及五十枚酒令筹,上有“劝君更尽一杯酒”等诗句,足证酒令已成制度化娱乐。唐三彩执壶、双鱼酒器遍布两京,亦映照出酒文化之盛。
酒令不止为戏,更是文人心绪之出口。壮志未酬者借令抒怀,得意者以令助兴。一席之间,或吟诗、或猜谜、或击鼓传花,智趣交融,忧愁顿消。此等雅集,实乃精神之盛宴。
然亦须警醒:夜夜笙歌,终有尽时。白居易晚年自省:“犹胜到老无”,看似豁达,实含无奈。繁华易逝,正如李白所叹:“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夜宴虽美,若沉溺其中,反失本真。
故唐人夜生活之丰,不在灯烛之明,而在心志之放达;不在酒肉之奢,而在艺文之交融。一盏清酒,半阕新词,几缕舞袖,便足以撑起一个时代的夜晚——那是一个允许人在黑夜中依然明亮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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