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者,郑穆公之孙,以改革之功名垂青史。

子产之治,始于郑简公之时。彼时郑国七穆争权,内乱频仍,民不聊生。子产承罕氏之荐,执郑国之政,首推"作封洫"之制,划田界、定赋税,虽遭民怨沸腾,然三载之后,田畴增产,子弟得教,民皆歌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
此非独为政之道,亦合《周易》"革故鼎新"之理。昔者《尚书》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子产之改革,正如《春秋》所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然变革之初,必遭顽固之阻,恰如《史记》所言:"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及铸刑书之策,更引朝野哗然。晋贤叔向致书诘问,谓"刑书一出,民争讼而忘礼,贪腐因之而生"。此论虽有理,然子产之志,实为《尚书》"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旨。其铸刑书,非为严刑峻法,乃欲"以法治国,以礼安民",正如《论语》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左传》载:"子产之政,如张三丰炼丹,外显锋芒,内藏玄机。"其铸刑书之举,实为破旧立新之壮举。昔者《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子产以金鼎铸法,使民知法而守法,较之"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之旧制,实为进步。
然叔向之忧,亦有其理。《道德经》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子产之改革,虽开后世法治之先河,然亦需警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之弊。正如《资治通鉴》所言:"法者,天下之公器。"子产之志,在于平衡礼法,使民"有耻且格"。
后世评曰:"子产之德,如吕洞宾渡人,虽遭人谤,终成正果。"其改革之难,正如《楚辞》所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然子产之志,终使郑国中兴,其功业可比《史记·管晏列传》中之管仲,虽遭谗言,终成大业。
观子产之生平,可见《易》之"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之理。其改革虽遇阻,然以"天行健"之精神,终成"地势坤"之功业。此正应《周易》"君子以自强不息"之训,亦合《大学》"致知在格物"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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