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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用严苛的刑罚治贪,为什么效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明显

以史为鉴 2023-06-17 04:27:02

朱元璋以酷刑治贪,反致贪腐愈炽,其治国之道实乃知其一不知其二。

高薪养廉的悖论

洪武朝初立,太祖朱元璋曾亲撰《御制纪非录》,痛陈"贪官污吏,毒民如虎"之害。这位自濠州布衣崛起的帝王,深知元末官吏"敲剥脂髓,吮膏血髓"之苦,遂设《大诰》严刑:"受赃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然此等雷霆手段,终未能止住官场腐败的暗流。

昔年张三丰云游至凤阳,见朱元璋旧居,曾题诗云:"草木尚知重本根,况乎人臣忘君恩"。太祖虽以《大诰》三编威慑群臣,却未悟得"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治世真谛。洪武朝文官月俸仅合今时三两银,连《明史·职官志》所载"厨役日支米五合"尚不能足。如此苛刻,恰似吕洞宾"铁拐渡江"之寓言——徒有铁拐在手,却难渡人性深渊。

人性与制度的博弈

永乐年间刘大夏尝言:"治贪当如烹小鲜,重典可治标,养廉方固本"。朱元璋治贪之困,实乃将道德理想强加于现实土壤。洪武二十六年,户部尚书杨靖因"受赃三十两"被处死时,其子上书泣诉:"父受赃时,家中已三月无肉食"。此等惨状,恰应了《庄子》所言"鹪鹩巢林,不过一枝"。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却难逃人间烟火。洪武年间监察御史王著,为养家竟私收商贾银两,事发后朱元璋怒斥其"甘为虎狼之饵"。然细究其案,王著每月俸银仅够买米十石,不及江南佃户月租之半。此般境遇,恰似赤壁江上渔夫所叹:"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大诰》虽列"剥皮实草"之刑,却未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弊。建文元年,御史中丞陈迪因"贪污"被诛,其族人呈冤称:"所查赃款,皆系上司勒索"。此等乱象,恰印证了《史记》所载"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治世箴言。

太祖治贪之失,在于未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深层机理。正如张三丰所悟:"人心如镜,垢尽则明",治贪需涤荡制度之垢,而非徒施雷霆之威。洪武朝贪腐愈演愈烈的困局,终为后世留下了"严刑峻法易行,良法善治难求"的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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