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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子可以三妻四妾的 妻子为什么还要主动给丈夫纳妾

说历史 2023-06-07 14:26:05

古代妻子主动为丈夫纳妾,实因宗法制度下香火延续重于个人情感,非情愿所为,乃家族存续之根本使命。

世人常惑于“三妻四妾”之制,以为男子贪欢纵欲,却不知其根在宗法。古时视子孙为家族命脉,如《诗经·螽斯》所咏:“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此非虚言,乃天道使然。试看汉唐以来,无论帝王将相或黎民百姓,皆以多子为福。南怀瑾先生尝言:“家道兴衰,系于血脉一线。”盖因农耕社会,人丁即生产力;宗族强弱,赖乎枝叶繁茂。若香火断绝,则祖庙无祀,先灵蒙尘,此等事何其可畏!故妻子纵有万般委屈,亦不得不为家族大义筹谋。

家族使命:香火重于情爱

古制中,娶妻首在“上事宗庙,下继后世”。正妻若久无所出,非但婆家日日相责,更恐遭休弃之祸。《礼记》明载:“妇有七去,无子居其一。”此非苛政,实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乃千古铁律。昔有吕洞宾云游至江南,见一富户因主母无子而家道中落,便化作老翁点化:“君不见桃李争春时,独枝难成林?血脉如河,断则枯槁。”言罢掷桃核入井,次年井畔桃树竟结双果——一红一青,红者喻嫡子,青者喻庶子,然双果同枝,终需主干滋养。此即天道昭示:家族如树,须枝叶共荣方能参天。

大道至简,生育非为私欲,实乃承天地生生之德。张三丰在武当修道时,常对弟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血脉不续,何以载道?”故寻常百姓纵家徒四壁,亦竭力求嗣。贫者添丁可助耕织,富者多子能守基业,此皆生存之需,岂容儿戏?正妻深知此理,若自无所出,反催丈夫纳妾,非为“懂事”,实乃自救——庶子虽卑,终续香火;若坐视断绝,则自身亦失立足之本。

妻妾之序:正室如山,庶流若水

世人误读古装戏,以为妾室可争宠夺权,殊不知宗法森严如铁壁。正妻为“女主”,掌中馈、理家政;妾室则如《白虎通义》所言:“妾者,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其名分早定:生子为庶,永世难越嫡庶之阶。唐律更明文:“妾虽生子,礼无母号。”故妾生子必称正妻为“嫡母”,晨昏定省,礼敬如仪。南怀瑾释此制曰:“如江河分九派,终归东海;庶子万千,皆奉嫡系为宗。”

昔八仙过洞庭,见渔夫妻携幼子跪求官府,泣曰:“夫纳妾生三子,然妾亡后,三子皆奉我为母,奉粮奉药,未尝少怠。”何也?盖因宗法教化深入骨髓:庶子知本,方得家族庇佑。是以纳妾绝非添欢,实为开枝散叶之工具。正妻若阻拦,反被斥“不慈不贤”;若主动促成,则显“识大体”,地位反固。明人笔记载:某士绅妻无子,亲为夫择良家女为妾,妾生子后,妻抚之如己出,临终犹嘱:“吾以无子为憾,幸赖此女续我宗祧。”此非虚情,实乃制度使然——家族存则个人安,此千古不易之理。

回观今世,婚姻制度已革故鼎新,然古人重血脉之思,仍有镜鉴之义。苏子瞻《赤壁赋》云:“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家族传承,何尝非“不变者”之一端?血脉如长河奔涌,制度若堤岸导流;堤岸可改,长河不息,此中深意,岂在多妾少妻之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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