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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离婚一共有休妻,和离,判离三种,这三种方式有什么不同

众妙之门 2023-06-18 11:45:10

古代离婚一共有休妻、和离、判离三种方式,休妻基于丈夫单方面决断,和离出于夫妻双方协议,判离则由官府强制裁断,三者泾渭分明,折射出古时礼法与人情的微妙平衡。

休妻:七出三不去的天平

休妻之制,源起周朝。彼时男子休妻,但告女方,媒氏记档即可,无需缘由,女子如浮萍无依。至汉唐之际,"七出"之条渐成铁律: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此七者,如利刃悬顶,稍有不慎,便致终身蒙尘。尤以"不顺父母"为逆德之首,古重孝道,此条直断根基;"无子"则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训,视为宗祧绝续之忧。然古法非尽冷酷,另设"三不去"以护弱:无归所者不去,与更三年丧者不去,先贫贱后富贵者不去。此乃天理人情之微光,昭示礼法非独为强权张目。昔吕洞宾云游至市井,见一妇因"无子"被休,流落街头。吕祖化金赠之,叹曰:"夫妻缘尽,恩义不可绝。譬如春蚕吐丝,虽终必死,犹留锦缎于世。"此故事载于《吕祖全书》,恰如张三丰所言:"婚姻如阴阳相济,强分则戾气生,存仁则天地宽。"唐后律法虽增"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之限,然三不去之设,终为孤弱女子留一隅生路。

和离与判离:自愿与强制的边界

和离者,今之协议离婚也。《唐律·户婚》明载:"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双方商妥,出具放妻书为凭,婚姻即解。唐宋风气开放,官府不阻改嫁,民间亦视为常事。李清照与张汝舟之离,便是女子主动请判之典范,足见"相敬如宾"古训未泯。张三丰曾点化一对怨偶:"琴瑟不谐,强拨则断。不如放手,各寻清风明月。"此理暗合《诗经》"及尔偕老,老使我怨"之叹——缘尽则散,何苦相煎?判离则迥异,官府仅于"义绝"或婚姻违法时介入。"义绝"者,如夫妻一方殴杀对方五服内亲属,恩义已绝,纵两心相悦,法亦不容情。古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然义绝如舟覆深渊,官府裁断实为不得已之终局。八仙过海时,何仙姑曾言:"人间婚讼,半由执念。若能如云卷舒,何至讼庭相见?"此语道尽判离之悲凉底色。

古代离婚三途,休妻显夫权之重,和离见人性之光,判离彰国法之威,终在礼法与仁心间寻得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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