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花季,二十天的深宫梦影,竟以殉葬作结,道尽千年帝制下女子命如草芥的悲凉。

古之殉葬,初以牲畜器皿为伴,尚可称礼;至胡俗东渐,妃嫔从死,遂成帝王独享之奢。其法惨烈,毒酒暗投膳中,谓之“仁慈”;白绫悬梁,太监环伺,踢凳逼命,已属寻常。尤甚者,活埋陵寝,闭门待毙;或灌水银于颅,尸身不腐,此明宫旧习也。昔张三丰真人云游终南,见山民葬亲,叹曰:“生死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然帝王陵阙,竟将活人作器,岂非逆天悖道?
陵门一闭,万籁俱寂,妃嫔哀泣声渐绝于幽暗。水银入脑,骨肉凝滞,此非葬礼,实乃活祭!
明宣宗时,有女郭爱,年方十四,琴棋书画皆通,知礼守静。入宫廿日,未睹天颜,忽闻帝崩。旧制当殉,稚子亦列名册。其绝命诗云:“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字字泣血,竟成谶语。昔吕洞宾过岳阳楼,遇一商妇哭夫殉葬,掷剑于地曰:“我有宝剑,可斩痴愚,不斩痴情。”然深宫高墙,剑光难照,十四岁魂灵,终化陵下枯骨。
女子非器,何以殉人?《道德经》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帝王视妃嫔如玩物,生则承欢,死则殉葬,此非仁政,实乃暴虐之极。郭爱未及绽放,便凋零于制度寒霜,可叹青春付与黄土,荣耀幻作尘烟。
至英宗朝,终废此制。史载帝不忍嫔妃“死后无依”,一念慈悲,救万灵于水火。废殉之举,功在千秋。今观郭爱事,恍若白居易《上阳白发人》所咏:“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月照深宫,照见多少无声血泪?愿后世以史为鉴,珍重生命如道家所倡:“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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