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之亡,非一朝一夕之故,实自纣王亵渎神明始;而姜子牙初入朝歌,亦曾行一事,令世人侧目,连纣王亦心生鄙夷。

昔者,商纣承大统之初,四海升平,诸侯宾服,朝堂之上,忠良济济。彼时之商,可谓如日中天。然纣王恃其威势,渐生骄矜,竟于女娲诞辰之日,亲赴神庙,见神像端庄秀美,遂题淫诗于壁,妄言“愿得佳人入宫闱”。此语一出,天地变色。女娲乃造人补天之圣母,功参造化,岂容凡夫亵渎?然天道有常,神不可亲戮人主,遂遣轩辕三妖——九尾狐、玉石琵琶精、雉鸡精,惑乱君心,以倾其国。
此事恰如《道德经》所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纣王自恃有余,不知敬畏,终致天罚。后世张三丰真人尝言:“修道之人,首重敬天畏神,失此二字,纵有千般神通,亦堕魔道。”
元始天尊观天机已动,遂命弟子姜尚下山,执掌封神大业。姜子牙虽道术未臻上乘,然性敦厚,持正不阿,正合代天行化之任。初至朝歌,无门无路,只得于市井设摊卜筮,以待时机。一日,玉石琵琶精化作民妇,欲戏弄此老叟,佯装问卦。孰料姜尚慧眼如炬,识其妖形,当街擒之,厉声曰:“此乃千年妖物!”
市人愚昧,见一老翁执一弱女子,反斥其“老不修”,群情汹汹。事闻于纣王,王好奇召见。为证其能,姜子牙竟当殿剥去妖衣,以三昧真火焚之,顷刻间琵琶现形,道行尽毁。纣王虽惊其术,然目睹美人化灰,心中怫然,暗忖:“此人手段酷烈,毫无怜悯。”自此,虽授其官,却深怀轻鄙。
此举看似除妖卫道,实则悖离慈悲本旨。吕洞宾尝云:“降魔以德,非以火;伏妖以理,非以刑。”姜尚此举,虽成一时之功,却种下因果之根,狐族衔恨,终成日后妲己乱政之因。
古语有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姜子牙焚妖取信,虽为封神大计所迫,然其行径,已失道家“贵生”之旨。正如《赤壁赋》所叹:“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众生皆在天道循环之中,何分人妖?唯以仁心化之,方为上策。
后之览者,当知:国之将倾,必有妖孽;而人之欲成大事,亦须守其本心。若以暴易暴,虽胜犹败。姜尚后来辅周灭商,功垂青史,然朝歌初试之火,终成其道履上一抹难以洗去的尘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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