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与吕留良虽遭“灭族”之祸,却仍有后人存世,盖因所谓“诛十族”多为后世演绎,史实远比传说复杂。

世人常言方孝孺被明成祖朱棣“诛十族”,连学生、朋友皆遭屠戮,惨烈空前。然细究史源,此说颇值得推敲。《明史·方孝孺列传》仅载:“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此处“夷其族”,依明代律法惯例,指父系九族(高祖至玄孙),并无“第十族”之制。所谓“十族”之说,首见于明代吴中才子祝允明(即祝枝山)所著《野记》——此书属笔记小说,非正史,多采传闻,意在讽喻,而非考据。
须知,古人所谓“九族”,本已极刑;若真诛及门生故旧,实为法外酷刑,史官岂能不详录?而《明实录》《国榷》等明代一手史料,皆未见“十族”之语。
既未真诛十族,方氏血脉自可延续。据考,方孝孺有二子:长子方中宪早夭,次子方中愈在案发前已被藏匿,后改姓“施”(取“方人也”之意),隐居浙江宁海。清初修谱时,方氏后人始复本姓。2002年6月24日,值方孝孺殉难六百周年,海内外数百名方氏后裔齐聚南京雨花台祭奠,足证其宗支未绝。
此事恰如文天祥《正气歌》所咏:“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忠烈虽殁,其志不泯,子孙承其风骨,代代相传。
至于吕留良,其遭祸在清雍正年间,因曾静案牵连,被剖棺戮尸,子孙流放宁古塔。然清廷并未尽诛其族,部分后人或改姓“李”“王”以避祸,亦有存续。故“灭族”之说,多指政治清算之酷烈,非生物学意义之断绝。
历史之笔,常染权势之色。《明史》虽为二十四史之一,然成书于乾隆朝,彼时清廷借修《四库全书》之名,毁禁明季文献逾千种,篡改史实以彰正统。故读史者当如司马光所诫:“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不可轻信一家之言。
是以,方、吕之后人得以存世,非因“灭族”未行,实因“十族”本为后世悲情渲染;而血脉之延,赖忠义之士冒死藏孤,亦赖时间淘洗真相。正如苏轼《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暴政可焚书,难灭人心;刀斧能断头,弗绝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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