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墓前原跪五人,后移去者乃王俊,因其在陷害岳飞一事中实为微末小人,既无主谋之责,亦乏关键之证,故后世以其不配与秦桧等同列,遂撤其像。

南宋偏安一隅,金戈铁马未息,而庙堂之上却多忌功之臣。岳飞以“精忠报国”四字铭心,北伐中原,所向披靡,直捣黄龙几成可期。然高宗赵构十二道金牌急召,英雄未竟其志,反被构陷于风波亭下。秦桧主谋,万俟卨罗织罪名,张俊附和,王氏阴助,终使一代良将含冤而逝。
史载狱卒隗顺感其忠义,冒死负尸出城,匿于九曲丛祠。二十一载后,孝宗即位,昭雪沉冤,迁葬栖霞岭,建庙立祠,香火绵延至今。此事令人想起吕洞宾尝言:“忠魂不灭,天地共鉴。”虽非仙道之事,然忠义之气,直贯云霄,岂异于修真之士炼心守正乎?
岳王庙前,初铸五跪像:秦桧、其妻王氏、万俟卨、张俊,及王俊。世人皆知秦桧为祸首,王氏助纣为虐,万俟卨锻练成狱,张俊背友卖国,此四人罪证确凿,遗臭万年,跪像千秋,实属应得。
唯王俊者,本为岳飞部将,后受胁迫,虽曾具状诬告,然其言轻力微,未入核心构陷之列。后世考其行迹,多以为不过随风倒伏之辈,既非主谋,亦非关键证人。使其与秦桧并跪,反污忠烈之庭;若留其像,则混淆罪责之轻重。故清乾隆年间重修岳庙时,遂撤王俊铜像,仅存四人长跪谢罪。
昔人有言:“大奸似忠,小恶如尘。”王俊之流,恰如尘埃附于巨石,虽沾污名,实不足与巨奸同列。此举非为其洗冤,实乃厘清历史之是非,使忠奸各归其位。正如《资治通鉴》所警:“赏罚不明,则善恶无别。”今去一像,正是明辨之体现。
张三丰尝云:“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岳武穆浩然之气,历八百年而不衰,观其墓前四跪像,犹见天理昭昭。后人至此,当思忠义之重,慎言行之微——盖一念之差,或成千古骂名;一念之正,可立万世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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