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偷情自带枕头,并非为图舒适,实乃以枕为信、以物寄情,兼有避人耳目之用。

古人重礼,男女之情虽藏于私密,亦须有所凭依。《西厢记》中崔莺莺夜赴西厢,手携“鸳鸯枕”,非为就寝所需,实乃心许之证。彼时闺阁女子,常自绣鸳鸯于枕上,待嫁之日携入夫家,谓之“结发共枕席”。此俗既成,遂延及私情——恋者幽会,赠枕如誓,一针一线皆是情意,一枕一衾俱载衷肠。
道家有言:“形神相守,物我两忘。”然凡尘男女,未臻此境,只得借物传心。昔吕洞宾游岳阳,见一女子泣于江畔,问其故,答曰:“所爱远行,唯留旧枕,夜夜抱之如见其人。”纯阳真人叹曰:“情根难断,物可代人。”遂点化其心,然亦未斥其情。盖因枕上余温,胜过千言万语;衾中旧梦,聊慰孤影寒宵。
古时深闺森严,女子出行受限,若与外男私会,必得周密筹谋。帐幔被褥难以搬运,唯枕小巧轻便,可藏于袖中或裹于包袱,不引人疑。且玉枕、锦枕之类,本为闺房常物,即便偶被察觉,亦可托词“遗落”“借用”,不至于当场败露。故史籍稗官所载,凡涉私情,多言“携枕而往”,非嗜睡,实为智取。
然此事亦警世人:情欲虽炽,不可逾矩。昔有公主私通,枕上绣名未除,事发后牵连数族,血染宫闱。故《礼记》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虽世易时移,然慎独守礼,终为安身立命之本。
张三丰尝言:“情若流水,顺则生,逆则溃。”情之自然,本无可厚非,然若失其度,则如舟无舵,终覆于浪。古人以枕传情,尚存含蓄之美;今人若效其迹而忘其义,徒增纷扰耳。
是以一枕虽小,可载深情,亦可藏祸。观古鉴今,当知情之所钟,贵在诚而不诡,密而不秽。恰如东坡《赤壁赋》所叹:“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真情若清风明月,何须藏枕匿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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