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赈灾之所以出动军队为主力,而禁止百姓自赈,根本原因在于:朝廷深知若放任地方自行组织赈济,极易导致权力失控、贪腐横行,反激民变;唯有以军纪严明、号令统一之兵卒执行赈务,方能确保政令通达、秩序不乱。

天灾未必亡国,人祸却可倾社稷。
北宋时泗水、汴河泛滥,朝廷即遣禁军治水赈民,此非偶然。盖因历代明君深知,赈灾非仅施米发粮,实乃维系江山之要务。一旦处置失当,饥民转为乱民,星火可燎原。元末丞相脱脱,本欲节用省费,将赈银逐级下拨,令地方自赈。殊不知,彼时官场早已“雁过拔毛”,银两经户部、省、府、州、县层层盘剥,至百姓手中,所剩无几。更可悲者,灾民未得实惠,反被强征修河筑堤,食不果腹而役不稍减,怨气冲天,终酿红巾之乱。
此正如《道德经》所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朝廷若失监察之权,纵有良策,亦成苛政。故后世王朝宁以军代吏,以兵代民,非不信百姓,实惧官吏之蠹蚀也。
昔范仲淹知杭州,值吴中大饥,饿殍载道。众人皆闭籴惜粮,唯公下令:米价倍增!市井哗然,百姓诟骂。然未几,四方商贾闻利而至,米船云集钱塘江,粮价反降,民赖以活。
此非悖理,实乃深谙“物贵则聚,贱则散”之机。若官府一味压价放粮,本地富户藏粟不出,外商亦无利可图,市面反致枯竭。范公抬价,诱商入局,以市场之力解民生之困,其智可谓通神。此法后世称“常平之变”,实为古人经济智慧之典范。
忆昔吕洞宾尝言:“济人不在施多少,要在机宜得其道。”范公此举,正合道家“无为而无不为”之旨——不强行干预,而顺势导流,使天下之粮自赴饥民之口,岂非大慈悲?
回观元末之败,非银不足,非粮不继,实因制度崩坏,上下欺瞒。而范公之成功,亦非独靠一己之智,更赖北宋吏治尚存纲纪,令出能行。故赈灾之要,不在钱粮多寡,而在政令能否直达闾阎,民心是否可安。
是以古之善治者,宁以军法行仁政,不敢以私恩启乱端。此中深意,非但关乎赈济之术,实乃治国之枢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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