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劝阻姜维杀魏延,实因魏延闯帐非出本心,且其时军情紧急、公私有别,更兼蜀中乏将,不可自毁栋梁。

《三国演义》虽为小说,然其笔下人物之进退、是非之抉择,常映照人心与天道。诸葛亮五丈原设七星灯,欲续命十二年以成北伐大业,此乃效古之禳星之法,近乎道家“逆天改命”之术。然天命有常,非人力可强求。前六日灯焰安稳,第七夜魏延突入,风动帐帷,灯遂熄灭。姜维怒而欲斩之,孔明却止之曰:“此乃天意,非文长之罪。”
须知,魏延此来,非为私怨,实因魏军夜袭,军情如火。身为前军主将,不报则失职,急入则误事——两难之间,人之常情耳。若因此诛之,岂非以天命之失责于忠勇之臣?
诸葛亮一生持法严明,赏不遗疏,罚不避亲。其临终之际,尤重名节与国体。借命之事,虽为兴复汉室,然究属私愿;魏延报敌情,乃公职所在。以私怨废公义,非亮之所为也。昔张三丰真人尝言:“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尽人事而后听天命。”孔明深谙此理,故宁承天命之不可违,不滥杀一将而乱军心。
且观魏延之才,勇略兼备,镇守汉中十数年,边疆无虞。刘备识其能,委以方面之任;纵孔明素疑其“脑后有反骨”,亦未尝轻动。盖因蜀中地狭民疲,良将如凤毛麟角。若于敌兵压境之时,自断臂膀,岂非智者所不取?
更有深意者:孔明深知魏延此时并无反志。其后虽密嘱马岱“若延或异动,即斩之”,然此乃防患于未然之策,非当下可执之令。若无端诛戮,军中必生疑惧,士卒离心,北伐之基立溃。故其止姜维之刃,实为稳军心、全大局之远虑。
后世读史者,常惑于“反骨”之说,以为孔明先知先觉。然细察其行,可知其用魏延而不信,信其才而不托腹心,此正所谓“用其力,防其心”。然临终一刻,仍以国事为重,不徇私愤,不逞一时之快——此非圣贤之量,孰能至此?
吕洞宾尝游岳阳楼,题诗云:“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修道之人尚知顺势而为,不强求于不可得之事。孔明虽未修仙,然其心近道:知天命不可逆,人事不可废,故于灯灭之际,神色黯然,却仍从容调度,令诸将依计撤军。此等胸襟,岂是“借命不成便迁怒”之辈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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