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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是怎么回事 那个时候为什么选择秋后问斩

说历史 2023-06-06 02:20:00

“秋后问斩”并非随意择日行刑,而是古人顺应天时、合乎农事、兼顾司法程序的一种制度安排。

顺天应时:刑杀须合四时之序

古人观天察地,深知人事不可逆天而行。《礼记·月令》有言:“孟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盖因春生夏长,乃天地阳气升发之时,万物萌动,草木滋荣,若于此时施以杀戮,实为逆天悖理。故自秦汉以降,朝廷多定刑杀于秋冬,尤以霜降之后、立春之前为限。

此非仅为礼制虚文,实乃深契道家“道法自然”之旨。昔吕洞宾尝游市井,见官府秋决囚徒,喟然叹曰:“春不伐木,夏不竭泽,秋收冬藏,人亦当循此理。”虽为传说,却道出古人对天道秩序的敬畏——刑罚如雷,亦须待秋气肃杀方发,不可妄动于生养之季。

农闲集众:刑场亦是教化之所

华夏以农立国,百姓终岁勤苦,唯秋冬稍得闲暇。若于春耕夏耘之际拘民观刑,一则妨害农事,二则人心惶惶,反损国本。故择秋后行刑,既不妨稼穑,又可聚乡邻于市曹,使老幼咸集,目睹国法之威。此所谓“刑一人而天下知惧”,其警世之效,远胜空言训诫。

《明史·刑法志》载,州县每值秋谳,必先申详督抚,再转刑部覆核,往往历时数月。彼时驿马缓行,文书辗转,春呈案牍,秋始批复,亦成惯例。纵有重囚,除非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之罪,余者皆待秋审定谳。张三丰曾言:“雷霆不发于春,以其伤生也;法令不行于夏,以其扰民也。”此语虽托于道流,却暗合古制精义。

然须警醒者,此制虽含天人合一之思,亦曾被权臣所用,拖延冤狱,贻害忠良。故《资治通鉴》屡诫:“法贵简而能禁,刑贵轻而必行。”若徒守“秋后”之期,而失速断之公,则天时反成蔽目之叶。

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有云:“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圣王尚慎刑如此,况后世乎?秋后问斩之制,表面为时令所限,内里实寓慎刑恤杀之仁心。今人观之,当思其制之源,而非仅视作旧日酷法之遗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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