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男子的辫子虽长,洗头频率却极低——官员约十天半月一洗,百姓多仅在夏季洗头,冬季几近不洗;若逢国丧或守孝,更可百日乃至三年不沐。

清初入关,强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令。此非寻常服饰之变,实乃以发为界,分生死、定顺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十七万军民血染江左,终使汉人俯首垂辫。彼时所蓄者,非今人所见之粗辫,实为“金钱鼠尾”——头顶仅留铜钱大一块发,余皆剃净,编成细如鼠尾之辫,穿铜钱孔而过,方为合规。
然天地之道,贵在自然流转。发式亦如江河,虽有堤坝强束,终随岁月潜移。自顺治至光绪,辫子渐由鼠尾而猪尾,再至牛尾,蓄发愈多,辫愈粗壮。此非朝廷诏令所驱,亦非士人倡导,乃民间日用之间,悄然生变。满汉不分,官民同趋,连九五之尊亦随之改易。此正合《道德经》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辫既长且密,洗之殊为不易。官员尚可十日一沐,然若遇国丧,则百日不得洗头,垢积虱生,气味难当。百姓尤甚,唯夏月临河掬水濯发,冬寒水冷,柴薪昂贵,热水难得,故多忍垢度岁。富户虽有仆役代劳,解辫、梳通、洗沐、抹油、重编,动辄半日,洗后尚需缀红穗、喷香露,俨然仪典。
昔吕洞宾尝游市井,见一人蓬头垢面,问其故。答曰:“守父丧,不敢沐。”吕祖笑曰:“孝在心,不在发。若以污秽伤身,反违亲志。”遂授以清水净心之法。此事虽载于道藏稗史,然亦可见古人对“礼”与“生”之思辨。守孝三年不洗头,本为哀敬,然若致疾损命,岂非背道?
更有甚者,辫子夜卧不拆。盖因晨起编辫费时,官员恐误早朝,农夫忧误耕作,遂枕辫而眠,或悬于床沿。久之,辫中藏垢纳尘,虱虮丛生,竟成常态。直至洋务兴,西风东渐,留学生见欧美短发清爽利落,始觉辫为累赘。及至清末,剪辫之声渐起,终随帝制倾覆而散入历史烟尘。
须知,一发之微,可系国运;一辫之变,足见人心。清人以发试忠,终被发所困;今人观之,当知外相之执,不如内心之明。正如张三丰《无根树》所咏:“顺为凡,逆为仙,只在中间颠倒颠。”制度若悖人情,纵以刀斧强加,亦难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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