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在古代并非昂贵之物,却长期不被上层社会所重,其“低贱”地位源于礼制、习俗与观念,而非价格本身。

早在河姆渡文化时期,先民已驯养猪只,陶猪为证,食豕之习源远流长。然自周礼以降,肉食等级森严。《礼记》有言:“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豕虽可食,却列于牛羊之后,几近庶人之馔。《楚辞·招魂》铺陈珍馐,牛、羊、鸡、鱼、鳖、鹑、凫俱在,独无猪影,足见其不在“雅宴”之列。
古人非不爱猪肉,实乃礼法所限,身份所拘。羊肉自唐至宋,贵为御膳常客。唐时亲王月供二十羊,仅六十斤猪肉;宋真宗朝,御厨日宰三百五十羊,神宗时年耗羊肉四十三万斤,猪肉不过四千余斤——尚不及零头。百姓慕上效之,宁省口腹之欲,亦趋膻香之风。
转机始于文人之笔。苏子瞻谪居黄州,囊中羞涩,唯得“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之猪肉。遂慢火煨炖,创“东坡肉”,并作《猪肉颂》云:“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此非仅烹饪之法,实乃化俗为雅之道。自此,豕肉渐入文人庖厨,声名日隆。
明初因国姓“朱”,音同“猪”,武宗一度下诏禁养猪、杀猪,违者充军。然民间烟火难禁,数月即废。盖因猪肉价廉味厚,百姓日用不可缺。及至清朝,满人本重祭肉,努尔哈赤、皇太极皆嗜猪肉。乾隆御宴,猪肚、猪肠、肘子、野猪并列,六十五斤猪肉赫然在目——千年偏见,至此冰消。
道家亦有寓言可参。昔吕洞宾游市井,见屠户杀猪,血污满地,叹曰:“世人但知口腹之快,不知畜类亦有灵性。”然张三丰却笑答:“若能惜物而食,不妄杀,不暴殄,一脔猪肉亦可养命修真。”盖饮食之道,不在所食何物,而在心之所持。故《阴符经》云:“食其时,百骸理。”顺时、惜物、节用,方为养生之本。
汉时一头猪值一亩地年收,看似昂贵,实因牛耕珍贵,牛肉禁绝,羊肉又贵,百姓反赖猪肉为常膳。宋人虽尚羊,然市井之间,猪肉早已是“平民之肉”。淳化年间,失猪赔钱千文,而一马值二三十贯,可换数十猪,可见其价之平。至明清,反因需求日增,猪肉价竟超牛羊,昔日“贱肉”终成“肉王”。
今人笑谈“猪肉自由”难觅,殊不知千载以来,豕肉之兴衰,非关滋味,实系礼法、权力与民生之流转。一盘东坡肉,盛的不只是油脂香气,更是历史沉浮中,庶民餐桌的无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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