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之所以被曹丕下狱,根由确在早年拒借金钱一事,然其背后,实乃权势更迭、恩怨交织之局。

曹洪者,沛国谯人,与曹操同宗,自少相从,忠勇无二。昔年曹操起兵讨董卓,于荥阳遭徐荣伏击,军溃马失,几陷死地。时曹洪有马,急扶操共乘;马力不支,又舍身步行,觅舟渡河,终使曹操脱险。彼时曹洪言:“天下可无洪,不可无公。”此语掷地有声,非但见其忠义,亦显其识人之明。后曹操据兖州、平冀州、征刘表、逐刘备,曹洪皆随左右,功勋卓著,深得倚重。
然功高未必保身,恩深未必免祸。曹丕继位,虽初封曹洪为都阳侯,然旧怨未消。盖因少年时,丕尝窘迫,求贷于洪,洪以家财自守,未允所请。此事虽微,却如芒刺在背,久藏于心。及至黄初六年(公元226年),曹丕借小过构罪,竟下诏收洪入狱,欲置之死地。
幸赖卞太后力谏,怒责郭后曰:“若曹洪今日死,吾明日便令帝废汝!”郭后惶惧,泣跪于丕前,哀恳赦命。曹丕虽冷面,终不敢逆母意,遂免其死,然削爵夺产,贬为庶人。曹洪不怨反谢,躬身请罪,其忍辱负重,令人扼腕。
此事观之,岂非《道德经》所云“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之验乎?曹洪富而吝,虽非大恶,却失人情之通达。昔吕洞宾尝言:“财为养命之源,亦为招祸之根。”若当时慨然解囊,或可免此劫。然亦可见,世间恩怨,非独在事之大小,而在心之宽窄。曹丕记恨微隙,几杀功臣,其量之狭,已露端倪。
及至明帝曹叡即位,念曹洪旧勋,复其爵位,赐还田宅。洪晚年得安,卒后追谥“恭侯”,终得善终。回看其一生,起于乱世,救主于危难,立功于疆场,却因一念之吝,几丧性命。然亦因其昔日之忠,得保残躯,可谓“福祸相倚,存乎一心”。
昔苏子瞻《赤壁赋》有言:“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人生百年,功名富贵,不过过眼云烟。曹洪之遇,恰如张三丰山中炼丹,火候稍差,丹毁炉裂;然若心正气和,纵有波折,终归大道。故君子处世,当以厚德载物,以恕道待人——既惜己之财,亦顾人之情;既立功于朝,亦修心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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