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不替于谦翻案,实为维护皇权绝对权威与为子铺路之双重政治算计所困。

景泰八年正月,北京寒风如刀。兵部尚书于谦,这位曾力挽狂澜、击退瓦剌、保全社稷的柱石,竟以“意欲谋反”的虚名被斩于市。史载其家无余财,唯见正室锁钥甚固,启视则皆上所赐蟒袍、剑器,凛然犹存。百姓闻之,巷哭野祭,声震京师。于谦临刑留下绝笔:“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此《石灰吟》字字泣血,竟成其谶语。
天子者,金口玉言,岂容轻改?自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皇权天授”之念深入骨髓。帝王纵有过失,亦须以“天意”或“臣下蒙蔽”为解,断不可自认其非。明英宗复辟之初,杀于谦本为清除景泰旧臣、巩固新权之需。纵使后来李贤等重臣屡陈其冤,英宗亦心如明镜——若认错杀于谦,无异于自承昏聩,坐实“土木堡之变”后之无能。史载康熙帝晚年曾言:“朕躬不德,然天下之过,岂在朕一人?”此语道尽帝王心术:认错即损神威,动摇国本。纵如汉武帝下《轮台罪己诏》,亦是晚年托孤时以退为进之策,非常态也。英宗深谙此道,宁负忠臣,不损皇威。
英宗此举,更暗藏深谋,为子朱见深登基预埋伏笔。观史册,帝王为嗣君收买人心者不乏其例。唐太宗贬李勣,实为太子李治预留恩典;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亦为太宗清道。英宗深知其子朱见深口吃体弱,又宠万贵妃,朝野多有微词。若由己手翻于谦之案,虽可正名,然恩泽已尽。不如留此“沉冤”,待新君登基,首举平反之旗,则天下归心,群臣感戴。果不其然,宪宗一即位,即下诏复于谦官职,遣官祭葬,其子于冕亦得赦免。此招“父造冤狱,子伸正义”,明宪宗坐收渔利,朝野称颂,皇位根基遂固。英宗至死不翻案,实为父爱之“深谋远虑”乎?抑或自私之政治盘算?
昔年吕洞宾云游,遇一酷吏苛虐百姓。洞宾化身为老叟,以石为棋,与吏对弈。吏连败,怒掷棋子,石忽化金。洞宾叹曰:“贪金者失德,恋权者丧仁。公掌刑名,当思天道好还。”吏悚然惊悟。明英宗何尝不知于谦之冤?然皇权之重,已压倒良知之秤。史笔如铁,终记其“夺门”之功,亦刻其“杀谦”之过。是非功过,留与后人评说,唯见“权力面前,公义常如鸿毛”,千古一辙,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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