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陕西王二之乱,非一时之暴起,实乃天灾人祸交迫、民不堪命之所激也。

崇祯初年,西北大旱连岁不雨,赤地千里,禾黍尽枯。《汉书·五行志》有言:“大旱三年,民多流亡。”此情此景,恰如其分。百姓无食,道殣相望,甚至“人相食”之惨状屡见于方志。然朝廷中枢早已积弊深重,阉党虽除而党争未息,边饷空虚而赋役日增。陕西巡抚乔应甲非但不赈饥民,反加征“辽饷”“剿饷”,催科如火,民力已竭。古语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苛政之下,岂有活路?
昔吕洞宾尝游终南,见一老农泣于田埂,问其故,答曰:“官索粮,天不雨,吾子已三日未食。”吕祖叹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草芥。”遂袖中掷丹一枚,化甘霖润土。然此不过道家寓言,现实之中,唯王二振臂一呼,应者如云。
白水县民王二,本为耕夫,目睹乡里饿殍塞途,愤而聚众数百,以黑墨涂面,示死不降。此举非为作乱,实求活命。其初志不过开仓放粮,救一方饥民。然民心所向,势如破竹。韩城、蒲城、宜君、洛川诸县相继陷落,义军滚雪成球,竟至千余人。更兼固原兵变,逃卒携械投奔,素未经战之农夫,顿成劲旅。明军虽精,然地形不熟,屡遭伏击,溃不成军。时人有诗讥之:“官军十万不如贼,只因民心不在朝。”
须知,民变之始,常起于微末;而王朝之倾,每肇于苛敛。张三丰曾言:“顺则凡,逆则仙,只在中间颠倒颠。”治国亦如修道,若逆天虐民,纵有金城汤池,终将土崩瓦解。
朝廷震恐,急遣杨鹤总督三边军务,调集重兵围剿。王二虽善用地利,终难敌十倍之众。崇祯二年(1629年),于白水再战,力竭被执,慷慨就义。其尸葬于今白水县北塬镇南鹿角村,荒冢寂寂,唯余秋风。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百姓揭竿,只为一口活粮。王二之起,非欲夺鼎,实求苟全性命于乱世。然其举虽败,却如惊雷裂空,启李自成、张献忠之先声。明室之亡,非亡于闯献,实亡于失民心久矣。正如《资治通鉴》所警:“民者,国之本也;本固则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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