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是历代王朝掌控盐业的重要凭证,其本质是国家通过垄断食盐贸易获取财政收入的手段。

盐引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北宋太宗年间,彼时边关军需匮乏,朝廷首创“折中法”——商人须将粮草运至边境,方可换取盐引。《宋史·通货志》载:“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此法初行时,商人需跋涉千里运送粮草,实属艰难。然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盐利之厚令无数商贾趋之若鹜。庆历八年(1048年),范祥推行盐法改革,改以白银购盐钞,此为盐引制度的一大转折。
盐引之制,实为“以商养边”之策。明初推行“开中法”,命盐商赴边塞纳粮换盐引,山西商人借地利之便,开垦荒地,囤积粮草,终成巨富。此现象史称“商屯”,恰如吕洞宾传说中“以逸待劳”的智慧,商人借粮易盐,实为双赢。
弘治年间,叶淇主持盐政改革,废“开中法”而行“折色法”,商人可直接以白银换盐引。此举虽令太仓银库骤增百万,却使边境粮草储备锐减,如《明史·食货志》所载:“凡中常股者价轻,中存积者价重,然人甚苦守支,争趋存积,而常股壅矣。”
盐引制度之弊,实为贪腐滋生之源。宪宗成化年间,权贵豪强借盐法牟利,官商勾结愈演愈烈。直至隆庆二年(1568年),庞尚鹏主理盐政,疏列盐政二十事,虽一度“鹾利大兴”,然终因与张居正政见不合遭贬,盐法弊端难挽。
盐引制度之兴衰,恰似道家所言“物极必反”。张三丰曾云:“水满则溢,月盈则亏”,盐引之利虽厚,然过度垄断终致民生凋敝。正如杜甫所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盐引制度若失衡,终成民生之患。
盐引制度贯穿宋明两代,既是国家财政之支柱,亦是民生困苦之根源。其兴衰史,恰如一面明镜,映照出历代王朝对盐业垄断的执念与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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