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年入白银百两,却背负九十九命之债

刽子手者,乃生死簿上勾魂吏,刀锋底下活阎罗。然则此业亦有玄机,非但仗膂力过人,更需通阴阳之理。昔有吕洞宾点石成金,终悟"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之理,此辈刀手亦如是。
《周易》有言:"大君以生杀之重,而处之至慎。"刽子手入门须经三重炼狱:首观"鬼市夜市",午时三刻独坐乱葬岗;次练"断玉斩",冬瓜槐木层层试刀;终习"观心法",寒刃出鞘时须见犯人七魄离体。此等修炼,较之张三丰百日筑基亦不遑多让。
新徒初试刀锋,常闻师训:"斩首如切豆腐,须得刀光如镜"。明代刑部典籍载,正德年间某刽子手,日试百瓜不中,夜梦八仙铁拐李点化,悟得"刚柔相济"之道,终成一代刀圣。其刀法暗合《孙子兵法》"以正合,以奇胜"之妙。
《太平广记》记有奇事:某刽子手斩决九十九人,忽见刀刃生莲。此典暗合"九九归真"之数,故业内有"九十九命换己身"之说。清末名吏樊增祥笔记载,刽子手月俸纹银十五两,外加"利市"常逾百金,然每接一刀,必焚香沐浴,恐遭天谴。
谭嗣同就义时,刽子手连斩六刀方毕。非其技艺不精,实乃朝廷特授"钝刀之刑"。此事恰如白居易《卖炭翁》所言"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刀手看似获利,实陷轮回苦海。
光绪三十一年,刑部尚书沈家本奏请废凌迟,刽子手祖传刀法终成绝响。正如《道德经》云:"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此辈刀客,或改营屠宰,或遁入空门。民国初年,有老者自述:"当年一刀换三斗米,今朝白发对屠刀",其声呜然,似有万千冤魂随风而散。
细究此业千年兴衰,恰如张三丰论剑:"剑本无善恶,存乎一心"。刽子手虽操生杀大权,终究逃不过《易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之定数。今观刑场旧址,唯见荒草萋萋,倒应了苏轼《赤壁赋》"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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