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袍十二章纹地位在清代逐渐式微,实因满汉文化交融与服饰实用化趋势所致。

所谓十二章纹,乃日、月、星辰、山峦、龙形、华虫、宗彝、水藻、火焰、粉米、黼斧、黻纹十二类。其象涵天象地理、生灵神祇,各具深意:日月星辰,取其光明临照;山,取其镇土安疆;龙,取其神通变化;华虫(雉鸟),取其文采昭彰;宗彝(虎与长尾猿),取其孝祀之诚;藻,取其洁净无垢;火,取其明德耀世;粉米,取其养民之泽;黼如斧形,取其决断之力;黻若两己相背,取其明辨是非。
早在西周,《尚书·益稷》便载:“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然其时未定为天子所独享。至东汉,十二章始为礼制核心,天子、三公、九卿各依等级施用不同章数,遂成历代帝王延袭之规。
隋炀帝定日月分饰两肩、星辰列于后背,此制为后世所承。明代仍维旧制,洪武十六年更明定“玄衣黄裳,十二章分织绣于上下”。
章纹之设,实合“天人合一”之念。其构图或单章并列,或重章相应,布局讲究对称均衡。如龙纹上下回环,宗彝中虎猿尾梢相抵,皆寓动中有静、权中有衡之意。山纹以块面显稳重,藻纹以曲线喻流动;火向上跃动,粉米以点成圆,可谓“多而不杂,序而有活”。
昔者道家吕洞宾曾有言:“万象俱含道,一纹亦藏真。”衣纹如世理,看似繁缛,实则每一章皆映照天地人之大道。清代虽承明制,却渐重满式纹样与实用,十二章虽存而位渐褪,犹如江河流转,非前朝之炽盛矣。
黄袍之色,依五行五方而定:黄为中央帝王色,蓝祭天,红朝日,月白夕月。然清廷参酌满俗,纹饰渐简,色彩亦趋实用,十二章遂不复往日之显。
纵观其变,饰之盛衰,亦如朝代更迭,非惟礼制之固,实乃时势所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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