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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劳改犯”真的一点人权都没有吗,农忙休假,回家探亲了解一下

众妙之门 2023-06-24 13:01:09

古代"劳改犯"并非全无人权,农忙休假、回家探亲等制度实为古代司法的智慧结晶

法外有情:古代劳改制度的人性光辉

翻开《唐律疏议》可见,"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古老法理背后,实则暗含"刑罚世轻世重"的辩证智慧。正如张三丰祖师云:"天地有好生之德,圣人有大德曰生",历代律令虽严,却始终为罪囚留有生机。宋代《洗冤录》记载,每逢春耕时节,官府必令狱吏"撤枷锁,给饮食,令沐浴",此举暗合《周易》"穷则变,变则通"之道,使刑罚亦成教化之具。

李白曾赋《狱中上崔相涣》:"屈宋魂冥寞,江山思寂寥",字里行间既见文人风骨,亦透司法温情。观诸史籍,宋代犯人每月可得"米二斗、盐半斤"的廪给,遇灾年则有"常平仓"济助,此等制度恰似吕洞宾点石成金之术——顽石既经点化,终可化为金身。

天理循环:刑罚与修行的辩证关系

《明会典》载:农忙假令"徒流犯人俱给二十日省亲假",此非放纵,实乃效法"春生夏长"之天道。嘉靖年间,刑部尚书王世贞亲见囚犯"插秧如飞,耕读若士",遂悟得《庄子》"庖丁解牛"之理——刑罚之道,当如游刃有余,方能"导大窾,因其固然"。

永乐朝更有奇事:苏州府一狱吏夜读《太上感应篇》,忽见囚犯头顶现"孝"字金光,遂上奏准其归家侍母。三年后该囚自缚归狱,此事传为"八仙过海"般的修行公案。此类记载虽掺神话色彩,却暗合"道法自然"之理,恰如《吕氏乡约》所言:"过则相规,患难相济"。

杜甫《兵车行》"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之悲怆,与《清史稿》载"流犯赴口外安插者,官给驿马,沿途供食"形成鲜明对照。这种天理与人情的微妙平衡,正如张三丰所言:"天地本大德曰生,刑罚亦当寓教化于其中。"

观诸历代《食货志》,犯人廪给常与社仓制度联动,遇荒年则"罪囚减刑以代赈济"。万历年间户部侍郎李贽曾上疏:"与其毙于狱中,不如纵之使活",此等见识,竟与《盐铁论》"刑教一体"之说遥相呼应。至于"丁忧缓刑"、"存留养亲"等制度,更将《孝经》"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化为现实法理。

《周易·噬嗑》有云:"利用狱,以正法也。"古代司法恰似吕洞宾的纯阳宝剑——既有斩断恶念之锋芒,亦含点化人心之温润。所谓"刑不上大夫"者,非为特权,实乃"礼下庶人"的制度配套。这种刚柔相济的司法智慧,正是中华法系绵延数千年的根本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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